李洪志到底有多少“硬伤”(图)

来源:凯风网 作者:秋 实
时间:2013年12月12日 09:09

  在凯风访谈《李昌怎么看》中,法轮功早期骨干、原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人李昌直言李洪志有很多“硬伤”。那么,李洪志到底有多少“硬伤”呢?

  身体有病,刀口、病历是“硬伤” 

  李洪志声称,“我从未去过医院,也从没生过病。”那么,李洪志究竟生病不生病呢?抛开网传李洪志得脑瘤和肺部感染之类的重病不讲,即使从在国内时病史看,李洪志肚子上的刀口是怎么回事?李洪志的住院病历是怎么回事?李洪志从1983年至1990年的48张医药费报销单据是怎么回事?公安机关在李洪志的家中查出“白加黑”、维生素c等大量药品和使用过的拔火罐是怎么回事?这些都是李洪志身体患过病的“硬伤”,李洪志能否认得了吗?

李洪志的住院病历

  说谎推责,人证、书证是“硬伤” 

  李洪志一贯造假说谎,败露后还要百般狡辩推脱责任。这里仅举两例。

  一例是推卸出生日期造假的责任。李洪志为了神化自己的出身,将自己的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以此来自比佛祖释迦牟尼转世。事情败露后,李洪志狡辩说,文革期间他的出生日期被搞错,改动出生日期不过是纠正错误而已。但此事有潘玉芳老人作证,1951年春天,李洪志的母亲卢淑芳和李洪志的父亲李丹刚刚认识,才开始谈恋爱,怎么会不经过十月怀胎就生下李洪志呢?而且李洪志出生时,就是助产士潘玉芳接生的,这事潘玉芳老人怎么能记错呢?李洪志将自己陷入羞父辱母的境地,这不是明显的“硬伤”吗?

潘玉芳老人回忆当年的情景

  另一例是李洪志推卸“4·25”围攻中南海的责任。1999年“4·25”法轮功围攻中南海事件发生之后,5月2日,李洪志在澳大利亚悉尼接受澳洲国家广播电视局、《悉尼晨报》、法新社等媒体记者采访时称,“北京发生的事,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当时在从美国来澳洲的路上。”极力回避他与事件的关系。但是,正如李昌在《李昌怎么看》中所说,“过去出去都有出境小卡片,你哪天什么时间出境,然后北京市出入管理局都一麻袋一麻袋的积存着,你说你进北京了没来中国,走了你说没去,有点脑子的话就不会出这种硬伤的。”李洪志当时持回美证(号码:001106787,中国签证号003821),乘美国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于22日下午5时35分从北京入境,24日下午1时30分又匆匆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09次航班离境赴香港,在北京共停留44个小时。入境卡和出境卡均为李洪志亲笔所填,白纸黑字的东西,是重要的书证,怎么能赖得掉呢?

  功能失灵,战友、家人是“硬伤” 

  李洪志吹嘘他有“搬运、定物、隐身、思维控制”四大功能,能够给人发功治病,甚至“我瞅瞅你就好了,瞅你的时候就打出东西去了。”这里我们且不说他给普通弟子发功治病如何毫无功效了,只讲他的功能在战友、家人面前如何失灵即可。

  一是李洪志给同学加战友杜春林发功治病失灵。在《“哥们儿”李洪志》中,杜春林说,“这么治的。站起来我告诉你啊,你得站起来,发功,这样的,乱打,他比我这有劲,使的劲大。他说疼不疼?我说疼,打的都疼了,他说你跑吧,我说,跑不了哇。这是实事,但他也是好心,他给我治了,可没好。完了第二年我就上那个医大三院做手术了,直到现在也没好利索,就这么个情况。”

杜春林演示李洪志发功情景

  另一例是李洪志给前二妹夫孙森伦发功治病失灵。据孙森伦在《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中披露,1995年11月2日,孙森伦出车祸重伤之后,被送入曼谷大医院,在急救病房昏迷七天七夜不省人事。11月20日,李洪志到了曼谷医院,面对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并逐渐好转的二妹夫,李洪志用气功发功给孙森伦治病,又是比划,又是拍掌,还问孙森伦是否好些,可惜孙森伦什么也感觉不到。“本人迫于他的坚决,我只好强忍着疼痛下床来稍稍动一下,却满头大汗,浑身巨痛,但是我为了在舅子面前表现得好一点,还是违心地说:好多了,好多了。”

  试想,李洪志给战友和家人发功治病都百无一用,给其他人治病又何来“功能”可言呢?这难道不是李洪志的“硬伤”吗?

  轮理害人,时间、死者是“硬伤” 

  除了上面讲到的三个方面之外,在《转法轮》及以后的经文里,李洪志还讲了很多“轮理”,什么“消业说”、“法轮说”、“法身说”、“圆满说”、“度人说”、“除魔说”等等。这些“轮理”好用不好用,能不能兑现,有时候是需要时间来检验的。以“消业说”、“圆满说”为例,仅截止法轮功被取缔之前,已经造成了1700例弟子有病不医而死或自杀、杀人,何曾见过一人“圆满”?别人死了不能“圆满”也就罢了,李洪志的大妹夫李继光,48岁就肾衰竭而死了,那李继光是怎么“消业”的?死了后“圆满”了吗?如果连“佛亲”都要难免一死,这难道不是李洪志“轮理”的“硬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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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胜于雄辩,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有这么多“硬伤”,再狡辩有什么用呢?

(责任编辑:松舟 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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