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的火使人看清了法轮功伪善

来源:凯风网 作者:老 谈
时间:2016年01月19日 11:08

 

刘思影自焚前后的照片对比

  2001年1月23日下午,河南省开封市苹果园小学12岁女孩、5年级学生刘思影,在妈妈刘春玲的带领下,与另外几个“法轮功”的痴迷者来到天安门广场,点燃了身上的汽油。“火烧不着你,只从你身上过一下,一瞬间就到了天国”“那是一个美妙的世界,你起码是个‘法王’,还有很多人伺候你。”然而,火苗窜起后,一切都变了……最后,母亲刘春玲烧死,刘思影全身烧伤达40%,虽经北京积水潭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严重于2001年3月17日不幸死亡。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其意思就是说,要像对待自己的老人一样对待别人的老人,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别人家的孩子。李洪志一直以来将自己鼓吹为宇宙“主佛”,以“救度”众生为己任,是一个能知过去未来、知晓各类“天机”的“圣人”,不可能不知道“老幼”这个道理。而就是这个将自己打扮得道貌岸然的“师父”,却对一个12岁的小女孩下手,用“天国”和“法王”的肥皂泡来欺骗她,将她活活烧死,将古人做人的准则和道理破坏殆尽。

  这把火,烧毁了李洪志的“真”。作为“法轮功”“教主”,李洪志通过改年龄、造档案、虚构各种情节,煞费苦心地将自己幻化为“佛祖”转世,期望让大家看到和相信他就是一个真实的充满“爱心”的一心为弟子们着想的“师父”,他在所有的场合都将自己的所作所为标榜为对弟子们的“爱”,对弟子们的“引导”与“真修”,也想让大家都相信他就是一个真实的“救世主”。然而,就是这把火,将李洪志所有的伪装都烧掉了;也就是他对一个12岁小女孩玩弄的把戏,使人看到了李洪志的“天国”其实就是死亡,他的“法王”才是真实的欺骗。

  这把火,烧毁了李洪志的“善”。李洪志鼓吹他的“法轮功”可以“包医百病”,他的法力就是跑到月亮上去都保护得了,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救人”的,他李洪志就是一个一天到晚替弟子们着想的“大好人”,是一个可以让人度过“世界末日”的“大善人”。然而,就是这个“善人”,却将妇孺的“自焚”之火点燃,使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他所谓的“天国”路上“一瞬间”消亡。在这把火里,也使人更加清晰地看到,李洪志伪善的面孔下,其实是包藏着一颗残忍的祸心。

  这把火,烧毁了李洪志的“忍”。李洪志将整个世界看得一无是处,标榜只有自己才是“真”和“善”的,也只有习练了他的“法轮功”才能得到净化和提升,那些不练功的人则“不真”、“不善”,是“肉身凡胎”,是“有罪的”,对于这些凡人的“罪恶”,“法轮功”弟子们就要“忍”,要通过练功和弘法来帮他们。李洪志说过:“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对于这样“十恶俱全”的社会,只有他的“忍”,才是 “消孽”的捷径。然而,也就是小思影这一把火,烧没了李洪志的“忍”,将他的罪孽又增加了十分,更使他堕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1·23事件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就是这件事,使人们看清了法轮功虚假和伪善的本质,看清了李洪志草菅人命、欺骗其信徒的真面目;就是这一把火,烧毁了李洪志满嘴的“仁义道德”,撕开了法轮功“天国”美梦的真实画皮。

(责任编辑: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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