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自焚事件背后的“321”

来源:凯风网 作者:鲁林
时间:2016年01月22日 08:17

  2001年农历除夕,7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妖言的蛊惑下,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点火自焚,两人被及时发现制止,一人当场被烧死,4人严重灼伤,面目全非。这就是震惊中外的“1·23”天安门自焚事件。如今,“1·23” 自焚事件已过去15年。然而,这段痛苦的经历却一直让国人记忆犹新。再回首,笔者认为可以用“321”来总结这一惨案----3个支离破碎的家庭,2段戛然而止的青春和1个披着“狼皮”的邪恶教主。

 

  3个家庭支离破碎。母亲靓丽知性、工作稳定。女儿清纯漂亮,就读艺术院校,学业优异、前程无忧。然而,这一切法轮功的思想荼毒下,灰飞烟灭。被自己亲自点燃的邪火严重烧伤,郝惠君的头发、眉毛、鼻子、嘴唇和耳朵都没有了踪影,眼睛也让烧化的皮肤粘连住,只有右眼还残留一个小洞,双手也不翼而飞。女儿陈果也随其毁容破相、自毁前程,和这对母女一起沦陷的还有那个曾经幸福和谐、前途无忧的家庭。郝惠君练习法轮功的初衷是,“有病治病无病健身”,假如最后有机会“圆满升天”成为“佛道神”,那就是额外奖赏。然而,郝惠君做梦也想不到,修炼法轮功不仅没有“治病健身”,反而害得自己的家庭支离破碎。

  同样,在“1•23”自焚事件中毁掉的还有王进东一家。王进东本是一名生意人,靠着勤劳肯干和头脑灵活,王进东和妻子经营一家旅游品商店,在旅游旺季一个月有万余元的收入,一家人生活得有滋有味。然而,这些幸福随着修炼法轮功就戛然而止。相反,在李教主的教唆下,亲情开始冷漠,开始放弃生活一心走向“圆满”。更可悲的是,“猜到爸爸自焚后,王娟母女俩一点也不担心,更没有丝毫的悲伤,“冷静”地看着爸爸嘶嚎的视频。最终,一家三口分别以社会公共秩序被劳教、判刑,家庭支离破碎。一个幸福的家庭,走到如此境遇,真令人痛心疾首。

  而在“1•23”自焚事件中更惨的是刘春玲一家。母亲刘春玲被烧死,女儿刘思影全身烧伤达40%。虽经北京积水潭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严重于不幸死亡。这也最终验证了那句话---修炼法轮功,不会让你功德圆满,反会令你家破人亡。

 

  2段舞动的青春戛然而止。童年是靓丽的,童年也是丰富多彩、色彩斑斓的。同样,童年也是稚嫩的、不设防的。正是看到这一点,法轮功拼命向祖国的花朵频频下黑手。刘思影从小多才多艺,聪明活泼。在学校跑步比赛中获过奖,参加演出的集体舞《幸福快车》获全校文艺汇演二等奖,被评为全校护牙标兵……思影还特别富有爱心。喜欢音乐和小动物。但即使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法轮功也不放过。2000年3月,在妈妈刘春玲的影响下,她开始读邪教书籍,练习邪教功法。缺乏成熟判断的她认识了和她妈妈一起练功的练功者。这些人常常夸她聪明,能在“天国”里当“法王”。然而,只有12岁刘思影终究没有成为“法王”, 而是在“火烧不着你,只从你身上过一下。一瞬间就到了天国”的引诱下,青春消逝、让生命终止在李洪志的魔咒里。

  同样,青春因法轮消逝的还有中央音乐学院陈果。自焚时,青春靓丽的陈果年仅19岁。这场邪火,不仅让陈果曾经美丽的容颜尽毁,而且双手永远残疾,一只眼睛永远失明……。更可恶的是,法轮功不仅毁了她的容貌,更让她告别了自己心爱的琵琶,让陈果的青春戛然而止。

 

  1个披着“狼皮”的邪恶教主。李洪志及法轮功自称是“真、善、忍”的奉行者,是“宇宙最高特性”的代表,是“佛法修炼徒”,承担着“拯救”“不断下滑的社会道德”的“重要使命”,但法轮功满嘴“仁义道德”的虚假伪装,都在“1•23”邪火中被烧的一干二净。让人不得不问李主佛,“你怎么不让你的女儿去“天国当法王”?你怎么不让你老婆去自焚殉教?”3个圆满的家庭支离破碎,2段舞动的青春戛然而止,让全世界都看清了李洪志的真面目---1个披着“佛皮”的邪恶教主,一个满嘴谎言的造谣分子。只是“害人者终究会害己”,披着“佛皮”的李教主,也终究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1·23”自焚事件成为法轮功灰飞烟灭的墓志铭。(鲁林)

(责任编辑: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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