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自焚事件的心理学分析(组图)

来源:凯风网 作者:易家言
时间:2016年01月25日 18:04

  

  还记得2001 1 23 日(农历年腊月三十)么?还记得这天下午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法轮功弟子自焚事件么?还记得在这次自焚事件中死去的刘思影、刘春玲母女么?还记得在这次自焚事件中烧得面目全非的郝惠君、陈果么?还记事件发生后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极力否认事件的制造者是法轮功弟子么?……  

  当人们在这一事件发生十五周年,十五年来人们一直在反思反省这一事件发生的各种原因的时候,笔者也再次翻开这一页,站在心理学角度对事件进行观察和分析,或许能够帮助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法轮功的危害。  

  ——“棋子心理”  

  著名精神病学家罗伯特.杰伊.利夫顿认为,邪教的“洗脑”就是“思想改造”,“思想改造”将“所有这些以信息和情感控制、个性改变、影响技巧为基础的环环相扣的计划,都道致了一个最终结果:‘棋子心理’”。著名心理学家玛格丽特.辛格则认为,“棋子心理”是邪教的主要目的。她说:邪教就是要“培养一种无能、恐惧和依赖感”成员们“为获得一种安全感和使命感,他们害怕离开,变得依赖教团。”同时她还说:“通过他们的‘思想改造策略’把人塑造成一个由他们摆布的‘棋子’”。社会学家扎布洛茨基把“棋子心理”的人定义为:“无条件地服从那些被视为神圣合法的指令的人。一个可供支配的代理人在没有外部控制时,也能可靠的持续执行集体意志而不会顾及他自己的私利。”他解释说:“可支配性,在具体操作中体现为个体在没有监视的情况下,一直持续遵从集体的要求……可能并不符合自我的价值判断。”  

  “棋子心理”也好,“可供支配的代理人”也罢,都是学者们研究学问的专业术语。通常地说,就是“没有自己的思想”,“失去了是非判断”,“任人宰割的羔羊”。  

  “天安门自焚”事件的7人中,至少包括王进东、刘春玲、郝惠君在内的5人已经是法轮功的极度痴迷者,也就是心理学家们所称的已经形成了“棋子心理”,还可称为”棋子人格“,成为了“可供支配的代理人”。当他们读到李洪志的《去掉最后的执著》的所谓“新经文”,其中暗示“最后的时刻到了”之后,认为是“圆满”的“最后时刻”到了。“师父”的话必须照办!因此,这几个人为了遵从“师父”的“教诲”,选择了“师父”所说的“一道白光”的“白日飞升”“自焚”。  

  ——“集体心理”  

  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1841-1931)在《乌合之众》中认为,“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采取同一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他说,集体中的“个人可以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人格意识的状态,他对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识的暗示者唯命是从,会做出一些同他的性格和习惯极为矛盾的举动。”同时,“集体心理”的人“他就像受到催眠的人一样,一些能力遭到了破坏,同时另一些能力却有可能得到极大的强化。”“这是因为暗示对群体的所有个人有着同样的作用,相互影响使其力量大增。”  

  法轮功组织是一个群体,而且通过李洪志多年的“经营”,已成形成了一个“集体心理”群体。“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几个法轮功弟子,尤其是王进东、刘春玲、郝惠君等5个人已经是一个勒庞心理学意义上的“心理群体”。  

  如上文已经指出的,这个“心理群体”的人在李洪志的强化“洗脑”下,不仅形成了“棋子心理”,同时形成了“群体心理”。因此,几个人只要其中的某个人说出一个观点或一种想法,就会立即形成“群体的观点”、“群体的想法”,如果需要付诸实施,就会“集体参与”、“共同实施”。  

  我们通过观察和分析,不难发现,”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发生有“集体心理”因素在起作用,就是在“唯”李洪志的“命是从”。  

  ——“权威心理”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斯坦利.米尔格拉姆在其《对权威的服从》一书中这样写道:“很多人都讨厌偷窃、杀戮和人身攻击。但是,如果这个命令来自权威,他们可能就会在内心深处认可这些原本厌恶的事情,并且予以实施。在被命令的情况下,一个人可能会做出自主状态下根本无法做出的行为。”进而还认为:“在社会生活的结构中,服从是我们所知的最基本因素之一。任何群体生活都需要某种权威系统存在。只有离群而居的人,才不会被迫以反抗或服从的方式对别人的命令做出反应。”  

  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参与者看,他们不仅是地地道道的法轮功弟子,而且是顽固的痴迷者,并且是一个组织严密,思想封闭的群体,即上述所称的“集体”,已经从思想上、行为上乃至肉体上没有了自我,惟有唯命是众。李洪志的《去掉最后的执著》的意思是什么,目的是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但不可否认的是,王进东们“悟”出的是“圆满”的时刻到了,应该采用“师父”所称的“白日飞升”的方式去实现“圆满”。而且这种命令是来自于“师父——“权威”。  

  之所以“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参与者明知自焚是非常痛苦的事,但他们在得到“权威命令”的时候,“权威不可抗拒”的“权威心理”发挥作用,毅无反顾地“集体自焚”,去实现李洪志所暗示的所谓”圆满“。  

  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于是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行为的责任绝不应该归因于执行者,而是应该归因于发出命令的权威。”  

      

   

    

   

   

(责任编辑:紫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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