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多瓦取缔邪教“法轮功”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厉洁 邹娟
时间:2017年02月14日 19:24

  摘要:2017年初,摩尔多瓦最高法院作出的“维持禁止使用法轮功标识并把其列入极端主义宣传品名录”终审判决生效,自此“法轮功”已不敢在摩尔多瓦重要公共场所活动。

 

  2016年12月21日,摩尔多瓦共和国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取缔本国“法轮功”组织。该判决2017年2月生效。

  邪教“法轮功”于2012年从邻国罗马尼亚进入摩尔多瓦,自2006年以来,“法轮功”4次企图登记注册,均被摩尔多瓦政府拒绝,于是再三组织针对司法部的抗议活动和其他非法公开活动。

  摩尔多瓦议员叶列娜·赫列诺娃于2013年提起关于取缔并认定“法轮功”为极端主义组织的诉讼,并于2014年胜诉。但因“法轮功”上诉,此案审理拖延至2016年12月。

  此前,摩尔多瓦共和国最高法院于2015年2月11日作出了取缔地方“法轮大法协会”以及“摩尔多瓦法轮功气功协会”的判决,于2016年10月7日作出“维持禁止使用法轮功标识并把其列入极端主义宣传品名录”的原判。

  据悉,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在摩尔多瓦中国大使馆前以及首都中央公园等公共场所没有见到“法轮功”继续活动。

 

  判决书截图

  摩尔多瓦共和国,位于欧洲东南部,首都基希讷乌,面积33800平方公里,西邻罗马尼亚,东接乌克兰,原苏联加盟共和国,1991年独立,现为独联体成员国。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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