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针对邪教组织“法轮功”下属“神韵艺术团”长期存在经济剥削、人身伤害以及对年轻演员尤其是女性演员实施精神控制等丑闻,2025年11月20日,欧洲媒体《欧盟报道》(Eu reporter)登载专访文章。国际妇女理事会欧洲中心总干事、著名历史学家、自由撰稿人兼记者西尔维·劳斯伯格对“神韵”诉讼案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应对之策。在访谈中,西尔维明确指出“神韵”诉讼案实质上属于系统性性别暴力事件。中国反邪教网编译如下:

▲国际妇女理事会欧洲中心总干事西尔维·劳斯伯格。原文配图
妇女权益状况值得各界关注,其中部分问题长期鲜为人知。国际妇女理事会欧洲中心(European Centr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Women,ECICW,法语缩写CECIF)总干事西尔维·劳斯伯(Sylvie Lausberg)强调:不应仅停留在政治层面考量问题。2024年底《纽约时报》、美国有线新闻电视(CNN)等西方主流媒体曾披露“法轮功”邪教组织下属“神韵”演员遭受剥削和人权侵害事件。受害者已对相关组织和个人提起法律诉讼。
据报道,数名“神韵”前演员对该组织提起诉讼,指控其存在强迫劳动、虐待儿童以及精神操控等行为。诉讼聚焦该组织对弱势儿童的剥削及利用童工牟利并借此提升其国际影响力。诉讼明确指出“神韵”为责任主体,指控其通过精神操控剥削儿童、大规模使用童工牟利并实施强迫劳动。
以下是国际妇女理事会欧洲中心总干事、著名历史学家兼自由撰稿人西尔维·劳斯伯格对此事件的深入分析。
问:作为国际妇女理事会欧洲中心总干事,您如何从妇女国际权益视角评估该事件?该剧团的行为是否构成“系统性性别暴力”?你觉得这种事件在艺术领域有多常见?欧洲或全球其他地方出现过类似案例吗?
西尔维·劳斯伯格:多位前“神韵”表演者揭露的案件性质极其严重,必须依据《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以及国际劳工组织(ILO)制定的关于强迫劳动的相关标准等国际人权条约予以审视。该案件涉及的强迫劳动、虐待、精神控制以及对弱势儿童的剥削,均构成了对上述国际法律文件的根本性违反。
从女性权益视角看,我们面对的是一种基于剥削和虐待的典型运作机制。当儿童——尤其是女孩——被描绘成顺从、易塑且“天生”应当服从的形象并遭受剥削时,这正是父权统治最明显的表现。
这种剥削具有性别属性(即使男孩同样受害),因为它建立在身体和地位的等级制度之上:女性和未成年被定义用来服务于既得利益者的意识形态、审美或经济项目。
问题的根源不在于艺术本身,而是在全球范围内畅行的被神化的“权威”:打着纪律旗号的精神虐待,以“标准”为由施加身体暴力,以及假借传统之名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化和奴役。
艺术界在文化高雅的表象下,有时会复制出与极权或邪教体系相同的逻辑:绝对服从和等级控制、被迫沉默,以及对排斥抵抗者或反抗者的惩罚和恐吓。
数十年来,父权社会更倾向于欣赏表演本身,而忽视演员背后的痛苦与受害。从这个角度看,是的,这(“神韵”的所作所为)确实可称为系统性性别暴力。
“神韵”诉讼案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国际范围内持续出现的同类现象的一部分:即在权威被神化、外部监督缺失的体系中滋生的结构性和制度性暴力。
舞蹈、戏剧、影视、音乐等艺术领域普遍存在垂直等级关系,易滋生侵权行为:未登记用工、精神压迫、性暴力、骚扰、扣留身份证件,甚至拘禁隔离。年轻演员(尤其是少女)更易成为受害者,这些暴力常被“艺术需要”“必要牺牲”或所谓审美理想合理化。
正因如此,包括国际妇女理事会欧洲中心在内的国际妇女组织一再强调,必须强化监督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和年轻女性安全举报渠道,并重申任何艺术形式均不能凌驾于人权之上。
问:“神韵”事件中的“拒绝医疗”和“强迫婚姻”直接剥夺了女性的基本权利。国际妇女理事会欧洲中心是否将这种行为认定为“结构性压迫”?在您的工作中,这些问题通常如何与劳工剥削和性别暴力联系起来?可否分享一下欧洲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
西尔维·劳斯伯格:拒绝医疗和强迫婚姻并非孤立现象,而是用来控制女性身体、生活轨迹和自主能力的典型压迫工具。
鉴于此,国际妇女理事会欧洲中心确实将此类行为认定为结构性压迫,因其属于旨在剥夺女性命运自主权的组织化体系。
强迫婚姻是一种系统性暴力,其逻辑建立在对女性从属地位的强化之上,是对自主权的彻底否定。首先,它构成制度性暴力——由团体组织实施。在个体层面,它构成身体暴力和性暴力,因为它涉及非自愿的性行为,同时也涉及精神暴力,将受害者困在终身被强加的命运中。
这些暴力的共同点是将女性沦为任人摆弄的对象,归他人所有。在国际女权主义分析中,这明显是父权压迫的标志,任何文化背景均不能为其开脱。
强迫婚姻与医疗剥夺从不是孤立现象,而是用以巩固剥削体系:通过控制身体与行动限制削弱反抗能力,制造完全依附的状态,最终实现劳动剥削或艺术价值榨取。基于性别的暴力是一种获取与维系控制的工具,而非偶然现象,是实现经济剥削的基础。
在欧洲,我们也曾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件,尽管形式不尽相同:
舞蹈和表演艺术学校以“艺术纪律”之名对未成年女孩实施医疗剥夺、严格饮食控制及身心暴力。
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运案件,尤见于农业领域,女性被剥夺医疗并遭胁迫居住。
文化社区,年轻女性被迫结婚或承担生育角色,而她们的无偿劳动为组织牟利。
高级体育俱乐部将医疗限制作为胁迫手段。
尽管环境各异,机制始终相同:隔离、要求绝对忠诚、继而实施剥削。决定因素无关艺术或文化形式,而是背后的权力支配体系。
面对这种结构性压迫体系,国际社会必须采取坚决行动,包括建立安全的举报和受害者保护机制、深化司法合作、加强对雇佣未成年人艺术机构监管,以及基于人权和性别平等的预防教育工作。
问:对于那些遭受虐待的舞者,你会给出哪些建议来帮助他们安全地获得支持?国际社会能为他们提供哪些援助?
西尔维·劳斯伯格:当舞者——往往非常年轻——曝光自己曾遭受虐待时,我首先想告诉他们:你并不孤单,你绝对有权获得保护。
艺术圈内的控制力极为常见,建立在钦佩、纪律、职业前景以及对未来的恐惧之上。正因如此,专业支持体系至关重要。
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确保自身安全至关重要。首要任务始终是人身和心理安全。这可能涉及暂时离开居住或培训场所;联系组织外可信的人(家人、朋友、前同事、社工);最重要的是,避免直接与(所在)团体头目对峙,因为这会增加报复风险。系统性暴力往往通过隔绝外界实现,因此建立最基本的外部联系至关重要。
许多国家设有专门机构,如未成年人援助热线、心理、性暴力或贩运受害者服务中心、专门处置邪教类行为的非政府组织,以及为巡回艺术家设立的急救机构。这些组织一般行动低调,有时甚至完全匿名。
最后,如果可能的话,务必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记录下事实:保留信息、录音、内部文件、居住状况照片、排练时间表或未付报酬的证据等。这在法律程序中非常有用。
但我再次强调,绝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任何证据都不及生命珍贵。
根据不同国家情况,还可寻求其他保护形式。未成年人在大多数国家通常可以立即获得法律保护,但若受害者担心当地机构不可信,可以求助国际非政府组织或领事机构。
国际社会可以通过领事保护和紧急撤离的形式提供援助:对于未成年人或外籍表演者,使馆可以组织安全撤离回国、提供安全场所以及确保身份证件受到保护。这一机制可能鲜有人了解,但绝对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