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葛严美、王庆贺、朱雷雷、王琼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涉案四名被告人均是“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
10月18日,公安机关对上述两个“全能神”组织窝点进行检查,当场抓获被告人葛严美、王庆贺、朱雷雷、王琼等人,并查获大量“全能神”有关物品和现金。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葛严美、王庆贺、朱雷雷、王琼积极参与全能神邪教组织活动,应当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葛严美、王庆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朱雷雷、王琼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被告人组织培训的对象中有多名未成年人,属于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应从重处罚;葛严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是坦白,且葛严美经系统的教育转化,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可以从轻处罚。建议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葛严美、王庆贺三年以上三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朱雷雷、王琼二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二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