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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荒唐的承诺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朱鑫
时间:2022年06月27日 16:29

刘小美(化名),女,1975年2月出生,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人。

1994年7月,小美高中毕业,进入当地一家鞋厂里打工,挣钱补贴家庭生活开支。小美是家里的独女,双亲年事已高。高中毕业后的那些年,她乖巧懂事,虽然没能考上大学继续深造,但内向的她在打工之余,利用空闲时间躲在房间里看书,既可消磨时光又能提高自我,生活过得也算平平淡淡。正值花季少女的小美,当时倒有不少媒婆上门说亲,而小美直接给拒绝了,她觉得刚刚出来工作,不用着急,等工作几年之后,家里有了一定的储蓄,再谈婚嫁之事也不迟,因而一心扑在工作上,对外面的多彩世界一概不闻不问。

平淡的日子就这样又过了几年。1997年3月,在同事陈霞(化名)的宿舍里,小美第一次看到了李洪志的画像,第一次接触了“法轮大转”“圆满”等字眼,单纯且喜爱阅读的小美当时觉得有些意思,不假思索便向同事陈霞拿了一些“法轮功”书籍带回家,利用打工之余进行阅览,有不懂的问题就直接请教陈霞。陈霞正苦于没有人跟着“练功”学习,有了小美的主动学习,更是欢喜不已。就这样,两个人不时地进行共学共修,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终于取得了一些共识,认为李洪志是当代“活佛”,会拯救像她们那样的人,只要真心学“法”,诚心祈福,一定会消灾免难,达到“圆满”的境界。从那之后,小美、陈霞每天晚上十分虔诚地跪拜在李洪志画像前诵读《转法轮》,以求心灵的宁静。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小美、陈霞抱着抵触心理,暗地里参与所谓“弘法”“正名”非法活动,到工厂附近的自然村分发“法轮功”书籍、传单等。为了表示对李“师父”的忠诚,小美、陈霞在当年年末的一个星期六晚上,面对李洪志像,手捧“法轮功”书籍,跪着发誓承诺:立志“弘法”,终身不嫁;一心一意,终生“弘法”;若有违背,天打雷劈。不到一个星期,小美、陈霞一同辞掉工作,两个人不分白天与黑夜,到外“弘法”“护法”,传播李洪志的所谓“教义”。2000年春季,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小美、陈霞连同其他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的人,被处以劳动教养一年。

在此期间,小美、陈霞思想上或多或少有了一点点的转变,但因之前被“洗脑”过多痴迷过深,始终忘不了李洪志的歪理邪教。当时小美的父母亲也前去劝说,要她远离“法轮功”,重新回到原来的生活,找个好人家好好过日子,但小美自始至终担心违背“承诺”可能遭到报应,对歪理邪说仍抱有幻想。而陈霞却在帮教干部的耐心教育下,思想有了很大转变,打破那荒唐“承诺”给自己的精神禁锢,找到了如意郎君,过上了幸福的农家生活,这是后话。

2001年回家之后,小美表面上看着有所改变,但心里始终忘不了“承诺”,之后几年虽然没有直接外出参加非法活动,但也没有去工厂打工。家庭没了收入来源,仅靠父母亲每天装配电子表零配件赚些手工钱开支,家里老屋因收入有限也没有钱去维修,生活十分拮据。父母亲动员小美出去打工,她只是坐在房间里,口中念念有词;父母亲提出让她去相亲,她死活不肯去……害得父母亲整天唉声叹气。由于多年来心情积郁,父亲的心脏病不时发作,旧疾复发,加上没有经济来源,医治不及时,2006年9月父亲病逝了。失去了至爱的父亲,那时的小美表现出无所谓,没有什么改变,对仍健在的母亲依然不闻不问。母亲则带着风湿病的腿脚操持家务,她也不去帮忙,任由母亲千哀求、万哀求,求其出去工作或成家立业,但小美对此无动于衷。2008年12月,在父亲病逝两年后,母亲伤心至极,也因病去世了。

失去双亲后,孑然一身的小美在亲戚的帮助下,思想上渐渐有了变化,变得比较开朗,也不时与左邻右舍攀谈,有时也出去打打短工。2011年秋季,在当地政府的资助下,小美破旧不堪的老屋重新粉刷装修一新,可以舒适居住了,还不时邀请亲朋好友来家里坐坐闲聊。她对李“大师”不再崇拜,也扔掉了李洪志的画像,逐渐放下了那荒唐的“承诺”。

现在的小美很想有一个温馨的家,诚心诚意地希望寻找人生中的“另一半”相伴一生。她虽然已年过不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一定会找到人生的伴侣,一定会过上幸福的生活,不再重蹈荒唐的人生。

那段荒唐幼稚的“发誓承诺”所带来的不堪回首的厄运,将成为历史,崭新的人生生活将重新开始。

(责任编辑: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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