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谴责法轮功邪教制造的天安门自焚惨案

来源:凯风网 作者:段启明
时间:2006年06月30日 18:28
  正当全国人民合家团圆、欢度春节之际,在首都北京庄严神圣的天安门广场发生了法轮功痴迷者自焚惨案。尤其是当人们看到那19岁的花季少女和12岁天真无邪的小学生被烧得面目全非,听到小女孩那“妈妈、妈妈”的悲惨呼叫声,无不撕心裂肺、痛心疾首。这是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在国外反华势力庇护和支持下制造的又一起践踏法律和人权、灭绝人性、残害生命、骇人听闻的惨案,是对中国人民犯下的又一滔天罪行。

  与他们那灭绝人性、残害生命的罪恶行径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政府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和对这些被欺骗、被愚弄的法轮功痴迷者的关怀,采取紧急措施,抢救烧伤者,尽可能减轻惨案造成的严重后果。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处理法轮功邪教的正确政策和维护人权、爱护人民的崇高精神。任何一个正直善良的人都会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是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把这些人推上了绝路,是党和政府把这些人又从绝路上抢救回来。

  然而,躲在美国的李洪志之流不仅不敢正视这一现实,矢口否认自焚者是法轮功弟子,否认这些人是因受李洪志欺骗、蛊惑走上自焚的绝路,而且竟信口雌黄,颠倒黑白,倒咬一口,对中国政府栽赃陷害。这种无耻行径,令人发指。这就使人们进一步认清了李洪志的丑恶嘴脸和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认清了庇护、支持他们的国外反华势力的险恶用心,提高了对同法轮功邪教斗争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了对这场斗争必胜的信心和决心。

  中国反邪教协会作为中国一个有代表性、权威性的反邪教民间组织,应当就这一惨案做出迅速反应,发表严正声明,向全社会、向全世界表明我们的态度和立场,强烈谴责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所制造的这一骇人听闻的惨案。兹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第一,呼吁政府穷追不舍,彻底查清这一惨案的策划者、组织者,依法予以严惩。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的重大政治和刑事案件,它不惜以法轮功痴迷者的生命为代价。因此,绝不能让策划者和组织者逍遥法外。

  第二,呼吁至今仍不悔悟的法轮功痴迷者,应当从这一血的惨案中幡然醒悟,不要再痴迷李洪志“圆满”、“上天国”等一类的妖言邪说,葬送自己宝贵生命,作李洪志的殉葬品。那些已经觉醒的原法轮功练习者,应当用你们的亲身经历,揭露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对人们身心、对家庭、对社会和国家造成的危害。

  第三,呼吁党和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反邪教的宣传和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我国政府明令取缔法轮功邪教已有一年半多,做了大量工作,成就斐然。但仍有薄弱环节和死角,天安门广场自焚惨案的发生就说明了这一点。邪教的产生有复杂深刻的社会原因,我们同邪教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斗争和政治斗争。要充分认识这场斗争的严重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不可掉以轻心,不可有松劲厌战情绪。要加强各个方面的工作,尤其要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舆论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工作,加强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四,呼吁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一年多来揭露出的大量事实,再次对李洪志发出通缉令,缉拿李洪志归案。李洪志是法轮功邪教的教主,是所有法轮功案件的罪魁祸首,罪大恶极,死有余辜,至今仍逍遥法外,为非作歹。反邪教协会可以致函有关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呼吁他们重视中国政府的通缉令,协助中国政府缉拿李洪志归案。

  第五,呼吁有关国家支持中国人民的反邪教事业。法轮功已发展到世界不少国家,成为一种国际性的邪教。他们不仅利用当地的某些条件从事反华的罪恶勾当,而且直接祸害那里的人民和社会。邪教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公害,查禁邪教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任务。我们可以致函这些国家的政府,希望他们采取必要措施,抵制法轮功邪教活动。这不仅是对中国人民友好的体现,也是对本国人民负责的举措。
第六,正告国外反华势力,休想利用邪教搅乱中国,阻止中国人民振兴中华的前进步伐。国外反华势力包庇、支持和纵容法轮功邪教,到头来不仅不能挽救法轮功邪教必然覆灭的命运,而且必将自食其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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