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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中国模式”获国际肯定

来源:中国日报 作者:王晓东
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41

  摘要:日前,2017年全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移植协会、国际器官捐献与获取协会等国际组织专家和梵蒂冈教皇科学院执行院长,以及国外专家充分肯定了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

 

  2017年8月5日,2017年全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此次会议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支持,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办。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讲话。受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邀请,国际器官移植协会主席南希·埃舍尔(Nancy Asher)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和有关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领域国际专家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

  黄洁夫在主旨讲话中强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中国器官捐献和移植的改革经过10多年来的艰苦探索,走出了一条既体现国际惯例、又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道路,形成了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的“中国模式”。一是全面构建国家层面的器官捐献移植法律框架,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建立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五大科学工作体系。三是创新了器官捐献分类标准与流程,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四是创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捐献与移植人道主义救助体系,促进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进入良性循环。五是充分发挥制度优越性,创建了一个全社会参与的捐献移植保障体系。六是把器官捐献的内涵与传统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结合时代的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七是建立了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了可溯源管理。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移植协会、国际器官捐献与获取协会等国际组织专家和梵蒂冈教皇科学院执行院长,以及国外专家充分肯定了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他们参与和见证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改革发展,并将一如既往给予大力支持。中国的器官移植法规、体系和标准为人体器官获取和移植提供了一个有序、符合伦理的框架,完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原则和《伊斯坦布尔宣言》中关于反对器官买卖和旅游移植的共识。专家们介绍了国际器官捐献与移植的发展及面临的挑战,并希望中国在国际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的发展中不断分享中国经验,发挥领导作用,做出重要贡献。

  国家卫生计生委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结了近期我国器官移植工作进展,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2015年度,中国已成功实现器官来源的转型,所有移植器官均来源于社会公民自愿捐献。2016年度,中国完成器官捐献4080例,器官移植手术13263例,捐献数与移植数均位居世界第2位,创历史新高。2017年前7个月,完成捐献2866例,同比增长33%。截至目前,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近30万人,完成器官捐献案例已累计超过1.2万例,捐献大器官超过3.45万个。其中,有5名外籍人士在中国逝世后捐献器官。2016年,我国建立了肝脏、肾脏、心脏和肺脏4个器官移植质量控制中心,将器官移植纳入国家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我国器官移植技术和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173所器官移植医院负责人及国内外专家参加了会议。在为期1天的会议中,向国际社会全面展示了我国器官移植发展成就,并围绕器官捐献与移植政策法规、器官分配与器官移植质量控制工作等有关工作进行了研讨。

(责任编辑:虚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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