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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仰之光照亮反邪之路 用党纪之剑筑牢钢铁长城
时间:2025-07-01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松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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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炽热的阳光洒满神州大地,中国共产党人迎来了自己的节日。在这个特殊时刻,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筑牢信仰防线、打赢与邪教组织的这场持久战,使人民群众免受邪教侵害,正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

邪教组织如同附着在社会肌体上的毒瘤,不仅妄图动摇人民群众的信仰根基,更试图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作为共产党人,我们必须以坚定的信仰为指引,以严明的党纪为武器,坚决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

邪教组织的政治反动性,集中体现在其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疯狂攻击上。他们通过编造歪理邪说、散布政治谣言言,极力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挑动人民内部矛盾。在一些邪教组织的蛊惑下,个别群众被蒙骗裹挟,成为其破坏社会稳定的工具。更需警醒的是,邪教组织将黑手伸向党员干部队伍,试图通过拉拢腐蚀党员来侵蚀基层政权。这种行为是对党的政治纪律的公然挑衅。在公开媒体报道中,曾出现极个别干部、学校老师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发生,这些都揭示了邪教组织对党员队伍的渗透危害。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共产党员参加邪教组织,是理想信念缺失的体现。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无神论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一旦党员陷入邪教的精神控制,就会在唯心主义的迷雾中迷失方向,背弃入党时的庄严誓言。在反邪教斗争中,我们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筑牢抵御邪教侵蚀的思想防线。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推动完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反邪教斗争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系列制度彰显了我们党对邪教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不仅为处理党员涉邪教问题提供了明确依据,更向全社会释放了党纪如山、国法如炬的强烈信号。极个别党员干部因参与邪教组织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是党纪国法严肃性的生动体现。

打赢与邪教组织的持久战,需要构建信仰与制度的双重防线。一方面,要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等活动,帮助党员深刻理解党的初心使命,增强对邪教本质的辨识能力。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邪教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形成震慑效应。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反邪教工作融入基层治理,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网络。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的重要时刻,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反邪教斗争既是一场捍卫信仰的精神之战,也是一场维护政治安全的保卫之战。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忠诚。

让我们以信仰之光照亮反邪之路,用党纪之剑筑牢钢铁长城,坚决打赢这场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政治斗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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