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把农村宗教治理纳入乡村治理这一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提出要 “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要结合各宗教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全局工作。”
当前,非法宗教活动、邪教组织不断向农村地区进行渗透和滋生蔓延,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农村邪教和非法宗教对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治理造成巨大冲击,严重危害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
法是治国之重器。新形势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做好宗教工作、解决宗教领域各种突出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将依法治理作为邪教与非法宗教治理工作的基本方略,把邪教与非法宗教治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总体布局中进行谋划。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村一级干部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观念,带头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农村邪教和非法宗教问题,弥补单纯依靠政策和行政方式治理的不足。
二是坚持依法依策并重,进一步做好法律与政策的衔接。要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非法及违法宗教活动尤其是以宗教名义、披着宗教外衣、窃用宗教名词术语的邪教活动,旗帜鲜明地进行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及时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压缩非法宗教活动空间,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势头,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和社会秩序。
三是坚持综合施策,进一步运用多种治理手段。新形势下,邪教和非法宗教治理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既需要政法部门依法加强对其治理,同时也需要其他有关部门和宗教界的密切配合和协作,对涉及邪教、非法宗教方面的事务履行好各自的依法治理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良好格局。在此基础上,要将政府依法治理、社会协同治理结合起来,形成协同治理模式,进而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对农村邪教和非法宗教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作者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民族报》(2019年03月05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