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网站“宗教与真理”3月25日报道,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统一教”)下达了“解散”命令。
▲“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标识
尽管这是日本第三例因违反法令而下达解散命令的情况,但以民法层面的违法行为作为依据尚属首次。
根据《宗教法人法》第81条规定,若法院认定宗教团体存在“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偏离宗教团体宗旨的行为”,可下令解散该团体。
日本政府在2022年7月,前首相安倍晋三遇刺后展开调查。行凶者称其母亲向“统一教”捐赠巨款,导致家庭破裂。随着“统一教”高额捐款问题成为社会议题,政府介入调查。
日本文部科学省于2023年10月认定该教存在“以非法手段诱导信徒捐款”的行为,并向东京地方法院申请解散令。指控称,“统一教”为牟取利益,至少自1980年起利用信徒的不安心理,煽动其进行大额捐款,导致信徒受损,破坏了其正常生活。
法院审理历时约1年3个月,于今年1月底结束。根据法律规定,解散令申请的审理过程未公开。
文部科学省提交了约5000份证据材料,证明该教存在民法上的非法行为,涉及约1550名受害者,总金额达204亿日元。
争议焦点在于“统一教”诱导进行高额募捐活动的行为是否具备“组织性、恶意性、持续性”特征。
此前,日本法院以“违反刑法”为由下达解散令的案例有两起:一是1995年3月制造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奥姆真理教”,二是存在“灵感商法”欺诈行为的妙觉寺。
此次解散令申请虽以“民法层面规定的非法行为”而非“刑法犯罪”为依据,但最高法院今年3月在一起与“统一教”相关的罚款案(10万日元处罚令,驳回“统一教”的上诉)中首次裁定“民法层面规定的非法行为”亦可作为解散依据。
文部科学省认为,该教诱导信徒捐款的行为涉嫌违反民法,符合解散条件。自2022年11月起,日本政府共行使7次质询权,向“统一教”提出500个问题,涉及组织运营、资产状况及活动情况等,但“统一教”拒绝回答其中100多个问题。
对此,东京地方法院指出,根据民法中的不法行为条款,该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权利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存在显著危害公共福祉的可能性,并认定其符合《宗教法人法》中“违反法令”的情形。
一旦解散令生效,“统一教”将失去宗教法人资格,不再享受宗教活动所得免税等优惠政策,但仍可继续从事宗教活动。
尽管日本政府已通过法律手段限制“统一教”活动,但韩国对该组织涉嫌行贿的调查却停滞不前。
2024年3月,一市民团体以“雇佣美国律师朴某后,向调查机构提供15亿韩元的游说资金”为由,向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举报“统一教”教主韩鹤子、孝定全球统一基金会理事长金某、总裁秘书室室长郑某、总裁秘书室事务总长尹某、美国律师朴某以及国内律师事务所金某等6名高层涉嫌行贿。此案调查已持续一年,至今未有结果。
▲ 举报方部分陈述
举报人称:“该事件发生于2016年,‘统一教’雇佣美国律师朴某,在与已故教主文鲜明三儿子文显进争夺首尔汝矣岛Parc.1综合体所有权期间,美国律师朴某以‘需资金游说检察官及调查机构’为由索要资金,此举构成明确的行贿行为。因此,我决定举报。”
▲统一教3月第三周公告及内部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