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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法院判处“法轮功”在俄分支头目4年监禁
时间:2025-07-28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高山(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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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5年7月24日,俄罗斯网站Ren.tv发布《莫斯科图希诺区法院判处 “法轮功”邪教组织在俄头目4年有期徒刑》(Суд приговорил лидера китайской секты "Фалунь Дафа"* к 4 годам колонии),称俄法院判处“法轮功”在俄分支头目娜塔莉娅·米涅恩科娃4年监禁。

据莫斯科检察长办公室新闻处通报,莫斯科图希诺区法院判处“法轮功”在俄分支头目娜塔莉娅·米涅恩科娃4年监禁。娜塔莉娅·米涅恩科娃是“法轮功”在俄分支头目、“法轮大法身心发展中心”成员,现年47岁。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284.1条款第三部分(关于组织外国或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俄活动)相关规定,其行为构成犯罪。

据悉,娜塔莉娅·米涅恩科娃于2020年7月至2023年10月在莫斯科组织“法轮大法身心发展中心”活动,该“中心”已被裁定为在俄境内不受欢迎组织。此外,娜塔莉娅·米涅恩科娃还负责非法销售在俄罗斯被禁止的极端主义书籍《转法轮》。通报还强调,其通过这种方式,为“法轮功”邪教招募了新成员。

法院还判处其7年内禁止从事社会及政治活动,包括通过互联网参与相关活动。

据悉,庭审辩论期间,辩方律师试图为其辩护。检方则要求法院判处被告4年6个月有期徒刑。娜塔莉娅·米涅恩科在最后陈述中,谎称该邪教组织“在中国大受欢迎,对身体大有裨益”。

早前有报道称,莫斯科图拉地区法院于今年5月对其进行逮捕。据媒体报道,“法轮功”打着气功的幌子,实为邪教组织。报道认为“法轮功”通过精神操控手段诱导成员进行极端行为,包括蛊惑煽动仪式性自杀活动,其成员精神受到蛊惑并进行仪式性自杀。1999年,“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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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娜塔莉娅·米涅恩科娃。图源:《消息报》、莫斯科检察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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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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