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6年4月16日,美国联邦司法部发布公告,新泽西州男子金亨基(Hyung Ki Kim)承认策划实施欺诈签证,通过诱骗外籍人士赴美从事非法劳务以谋求私利。金某系韩国邪教组织“统一教”旗下项目负责人。此前,2024年6月3日,美方曾起诉“法轮功”旗下《大纪元时报》首席财务官关卫东涉嫌洗钱罪。从美国联邦司法部披露的案情细节看,这两起涉邪教类案件在犯罪手段、组织结构及运作逻辑上呈现出高度的相似性。中国反邪教网编译如下:

▲美国联邦司法部2026年4月16日公告截图
美国联邦司法部公布的金亨基案案情
近日,一名来自美国新泽西州的男子对多项刑事指控认罪。该男子涉嫌参与一项长达13年的共谋犯罪计划:通过欺诈手段获取签证,诱使外国人前往美国从事非法劳务,并对其非法所得进行偷税漏税。
法庭文件披露细节
根据法庭文件,现年60岁的金亨基(音译,Hyung Ki Kim)曾担任韩国邪教“统一教”旗下“国际领导力培训项目”(International Leadership Training Program,简称ILTP)负责人。金某对外宣称该项目旨在培养领导力和提升品格,实则将其作为犯罪工具,伙同他人诱骗外籍人士至美国,并非法压榨其劳动力。
多部门联合表态
美国司法部刑事局副部长级助理A·泰森·杜瓦(A. Tysen Duva)说:“被告违反移民法和税法,非法剥削那些怀揣梦想来到美国的年轻人。受害者误以为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慈善事业,为此拿着极低的报酬、从事高强度劳动,实则陷入了劳务剥削陷阱。”
美国新泽西州联邦检察官罗伯特·弗雷泽(Robert Frazer)说:“此类钻移民体系漏洞、肆意虐待弱势群体的恶劣行径,是联邦执法的打击重点。我们将继续跨部门协作,严厉追究操纵签证、偷逃税款及非法用工者的刑事责任,坚决维护移民体系的公信力与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刑事局助理局长黑斯·詹克(Heith Janke):“金某不仅在资金用途上欺诈受害者,更通过签证欺诈和税务欺诈等手段非法牟利,因此面临多项指控。联邦调查局致力于识别并打击任何为谋取私利而滥用联邦行政机制的行为。”
美国国务院外交安全局(DSS)纽约外勤办负责人布瑞恩·K·伍德(Brian K. Wood)表示:“本案彰显了多部门协作维护国家移民体系公信力的必要性。我们致力于铲除剥削弱势群体、挑战美国法律的犯罪团伙。”
美国国税局刑事调查局(IRS-CI)纽瓦克外勤办负责人詹妮弗·皮奥维桑(Jenifer L. Piovesan)说:“金某不仅策划了长达数年的签证诈骗,还将逾百万美元赃款据为己有。我们将持续打击此类破坏税收体系的金融犯罪。”
犯罪模式与剥削手段
金某及其同伙在全球范围内招募邪教组织“统一教”(由已故的文鲜明于1954年在韩国建立)的年轻成员。金某通过提交虚假签证申请信息,为成员骗取B-1/B-2签证并安排其入境。
这些成员以非移民签证入境,依法不得在美工作。然而,金某强迫他们流窜全美,以“国际领导力培训项目”名义进行“募款”。成员被迫挤在面包车内生活,每日必须完成高额募捐指标。在长达数月的募资周期中,成员形同“敛财机器”,每日高强度工作,而每月仅获得100美元(约合人民币683元)生活费和极低餐补。
成员误以为募资款将用于家乡慈善,实则被金某将其中逾百万美元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并且未依法报税。
法律审判
金某已就共谋签证欺诈、共谋诱导外国人非法入境及滞留、税务欺诈等罪名认罪。作为认罪协议的一部分,金某已向前“国际领导力培训项目”成员支付73.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02万元)赔偿,并向美国国税局支付223536美元(约合人民币152万元)的税务赔偿。此外,美国政府没收了其1265036美元(约合人民币864万元)非法所得,以及用赃款购买的车辆。
金某预计将于2026年8月19日接受判决,最高可能面临10年监禁。
本案由美国联邦调查局、外交安全局及国税局刑事调查局联合调查。司法部刑事司人权与特别起诉处(HRSP)审判律师奥林匹亚·米歇尔(Olimpia E. Michel)与新泽西州助理联邦检察官凯利·莱昂(Kelly M. Lyons)负责本案起诉。
中国反邪教网剖析:“法轮功”关卫东案与“统一教”金亨基案的共同点
2024年6月3日,美国司法部起诉“法轮功”邪教组织旗下媒体《大纪元时报》首席财务官关卫东(Bill Guan)涉嫌跨国洗钱。对比近期宣判的“统一教”金亨基案,两起案件都具有邪教背景,其运作逻辑和犯罪结构也呈现出高度相似性。中国反邪教网经对比,剖析二者间的7个共同点:

▲2024年6月3日,美国联邦司法部网站起诉《大纪元时报》首席财务官关卫东公告截图
一、掩护策略:披挂“社会合法性”外衣实施渗透
金亨基通过“国际领导力培训项目”将奴役成员的行为包装成“教育培训”,甚至贴上慈善标签;关卫东则利用《大纪元时报》这一所谓媒体外壳,将非法收入洗白为“捐款”或经营收入。这种手段的核心在于利用社会对公益和媒体的天然信任,构建起遮掩非法行为的“防火墙”,致使外部监管极难在早期介入。
二、资金逻辑:围绕黑金构建“非法流转闭环”
金亨基侧重“原始积累”,通过压榨成员获取募款并据为己有;关卫东则侧重“后端处理”,利用加密货币与跨境账户清洗欺诈资金。两者虽处于产业链的不同环节,但本质都是通过人为设计的复杂结构,隐匿资金来源与去向,使其脱离金融监管视线。
三、欺诈机制:构建多维度的“系统性欺瞒网络”
两案均展现出极强的欺诈性。金亨基对内隐瞒资金用途,对外骗取签证;关卫东则在面对银行审查时,将黑钱虚构为合法捐助。这种“内外有别”的信息同时作用于政府、金融机构和成员,形成一个相互配合的“欺瞒网络”。
四、空间布局:依托跨境结构对冲执法风险
金亨基从不同国家招募人员,通过签证进入美国后再进行统一安排;关卫东则通过海外团队、加密货币以及跨境账户完成资金操作。这种跨国性不仅扩大了运作空间,也在客观上增加了执法难度,使监管面临法律管辖与信息获取的双重障碍。
五、组织形态:呈现严密的“共谋犯罪”特征
这两起案件绝非偶发的个人违法,而是持续多年、分工明确的系统化运作。金亨基长达十余年的项目安排,以及关卫东管理团队的资金操纵,均体现了严密的组织结构与明确的持续性目标,使行为更接近美国法律意义上的“共谋犯罪”,也因此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六、目标选择:针对“弱势群体”与“制度盲区”精准钻营
金亨基利用对组织具有依赖性的年轻成员以及美国签证制度中的漏洞实施劳务剥削;关卫东则利用被盗身份信息及福利体系漏洞进行敛财。这种对“人性的弱点”与“体系的盲点”的双重利用,是邪教组织降低犯罪成本、扩大利益空间的惯用伎俩。
七、监管态势:多部门协作还原“犯罪全链条”
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国务院外交安全局,以及美国国税局刑事调查局等机构的联合介入,说明此类案件同时触及移民、金融、税务等多维底线,需要跨机构协作才能完整还原其运作链条。这一点也从侧面反映出邪教犯罪链条的复杂程度与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综合来看,这两起案件虽然在具体表现上存在差异,但其内在逻辑如出一辙:通过构建社会正当性的伪装,组织化地实施欺骗,并利用跨国运作网络完成黑金的积累与隐匿。
此外,尽管美国联邦司法部公告显示关卫东案目前侧重点在于洗钱,但据《纽约时报》等媒体披露,美相关部门正对“法轮功”邪教组织旗下“神韵艺术团”存在的涉嫌签证欺诈、非法用工等问题展开深入调查。目前,多位前“神韵”演员正在对“神韵”和李洪志本人提起诉讼。
编辑:柳青
审核:谭荡
签发:力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