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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等多部门联合深挖“法轮功”洗钱案 越南同案犯最高刑期可达67年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加州侠客(编译)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1:59

2024年11月18日,美国司法部网站发布公告称:多部门联合深挖“法轮功”邪教媒体《大纪元时报》人员所参与的巨额洗钱案。根据指控,若罪名成立,越南籍同案犯黎某将面临最高67年刑期。中国反邪教网对公告编译如下:

▲美国司法部网站公告截图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达米安·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劳工部监察长办公室(DOL-OIG)负责美国东北部地区的特别代理乔森纳·梅隆(Jonathan Mellone)及美国国务院外交安全局(DSS)负责国内行动的助理局长安德鲁·乌鲁布莱夫斯基(Andrew Wroblewski)宣布,启动对黎文雄(音,Le Van Hung,又名Hung Van Le、Van Hung Le)提起替代起诉(Superseding Indictment,指补充完备相关证据等后的重新起诉),指控他与总部位于纽约的一家媒体公司首席财务官密谋,参与了一项跨国计划,洗白至少6700万美元赃款,为该媒体公司及其相关公司谋利。11月15日,黎文雄被从韩国引渡回美国并移交给联邦治安法官Ona T.Wang。目前该案已分配给联邦地区法官马雷罗(Marrero)负责审理。

▲前“法轮功”学员在社交媒体X平台上公开的黎文雄照片。图源:X.com

联邦检察官达米安·威廉姆斯说:“根据指控,黎文雄虽然身处国外,但他与一家媒体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合谋,通过将数千万美元的欺诈性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犯罪收益洗白,来为该媒体公司及其相关公司谋利。根据指控,为推进该计划,黎文雄窃取了美国居民的个人身份来开设和维护金融账户,以供洗钱。对黎文雄的指控和引渡反映了本办公室的持续承诺,即本办公室会与我们的外国合作伙伴一起,对那些为洗钱提供便利的人员进行执法,即使他们身处国外。”

劳工部监察长办公室特别代理乔森纳·梅隆宣称:“监察长办公室职责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调查涉及劳工部失业保险计划的欺诈指控。我们将继续与执法伙伴合作,以保障美国失业工人的福利。”

国务院外交安全局负责国内行动的助理局长安德鲁·乌鲁布莱夫斯基则称:“保护美国公民免受国际欺诈计划以及保护美国公民个人信息和文件(包括护照),是外交安全局的使命。我们坚定地致力于与国内和国际执法同事合作,阻止犯罪分子密谋实施身份欺诈,并最大限制地保护美国利益。”

根据替代起诉书,相关指控(原文注:以下相关事实描述均视为指控)包括:

从2020年前后至2024年5月前后,黎文雄在一家总部位于纽约的媒体公司(译注:这里指“法轮功”邪教媒体《大纪元时报》)的外国办事处工作期间,与包括该媒体公司首席财务官(译注:这里指《大纪元时报》首席财务官关卫东)在内的其他人密谋,参与了一项庞大跨国计划,将至少6700万美元赃款洗白后转入该媒体公司及其相关实体名下的银行账户。为推进洗钱阴谋,黎文雄招募并管理共谋者,包括与该媒体公司“在线赚钱”团队合作的共谋者。除此之外,黎文雄还使用、拥有并转让美国居民个人身份信息和文件,开设和维护用于洗钱欺诈收益的金融账户。在其中一个特定案例中,黎文雄指示同谋者致电一家银行,谎称该同谋者是某个账户持有人,以便银行解锁该账户,让黎文雄可以将欺诈性收益从账户中转移出去。

29岁的越南国民黎文雄被指控犯有一项共谋洗钱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一项共谋欺诈银行罪,最高可判处30年监禁;一项严重身份信息盗窃罪,可判处2年监禁;一项身份信息盗窃共谋罪,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

最高可能刑期由国会规定,此处仅供参考,对被告的任何判决须经法官决定。

威廉姆斯赞扬了劳工部监察长办公室、国务院外交安全局以及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特工处等部门的出色调查工作,他也感谢了联邦海关边境保护局、司法部国际事务办公室与韩国司法部国际刑事司合作,确保了对黎文雄的逮捕和引渡。

(责任编辑: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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