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题: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 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
新华社记者齐琪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对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如何理解贯彻落实相关部署?未来五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将从哪些方面重点发力攻坚?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
强力纠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问:今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全面推开,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部署,司法部统筹组织政府行政系统专项行动。今年3月以来,全国上下紧抓实抓执法突出问题纠治,截至目前,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5.4万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9.2亿元,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为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乱检查得到系统治理,组织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集中清理检查事项,推行“综合查一次”、分级分类检查,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2.9%、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近17个百分点,检查精准度和质效大幅提升。乱罚款现象显著减少,对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地区重点关注、加强分析研判,严格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全国罚没收入同比下降8.2%。乱收费整治持续深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推进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发布。乱查封行为逐步规范,严格查封期限和范围、规范查封措施,探索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机制,纠治行政执法乱查封案件。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受到靶向纠治,全面排查异地执法案件,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并同步深挖问题根源,出台跨省案件管辖制度,健全异地执法协作机制。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不断强化。专项行动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恪守法治、合理适当、平等对待、实事求是原则,以问题查纠带动系统治理,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事项、程序、标准等作出全面规范。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制定出台行政裁量权基准137个,组织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58.7万件、抽查82.6万件。指导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运用督办函、意见书、决定书等方式,督促执法机关及时纠正执法问题。
三是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在加大问题纠治的同时,注重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急难愁盼。为解决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的问题,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以“饭店后厨放不放挡鼠板”等为切入口,推动各地出台规范执法标准的制度措施330余项,实现规范一个标准、解决一类问题、惠及一批企业。为解决企业信用修复难、影响融资和招投标的问题,推动集中修复企业经营异常名录5000多万个、依法移除处罚信息350多万条。为更好地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指导多地编制高频违法事项清单,为企业提示风险。企业和群众普遍反映,执法部门的服务意识、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提升。
四是营商环境切实优化提升。结合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督促有关单位特别是基层修改废止存在问题的政策性文件等1万多件。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贯彻实施,集中解决一批基层政府不诚信履约、违规举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专项行动与各方面政策措施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激发市场活力,今年以来,新设企业日趋活跃,全国经营主体净增500多万户,前8个月新登记民营企业数量增长6.8%,比去年全年增速高18.6个百分点。
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问:《建议》提出“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如何理解其中的安排部署?
答:《建议》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部署安排,专门对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部署,更加突出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体现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战略考量。
当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虽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行政执法领域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主要是:有的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罚没收入定计划、下指标,或者将罚没收入与考核考评挂钩。有的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不到位,多头重复执法、推诿扯皮还时有发生。有的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随意顶格罚款,以罚代管。这些问题由来已久,背后涉及政绩观错位、执法专业能力不足、监管监督不强、制度建设不完善等深层次原因,还需深入研究、加力解决。
专项行动中,通过建立汇集问题线索、监督配合衔接、风腐同查同治等工作机制,加强各层级跨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各地区各部门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探索了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举措,这些举措还需要进一步总结提炼,形成制度机制,长期发挥作用。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就是把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制度机制的过程,把工作重点从纠治执法突出问题向预防和纠治相结合转变,注重源头治理,常态长效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更好地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问:下一步,司法部将如何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的要求?
答: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主要目标,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执法突出问题,巩固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已有成果,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出台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实施好近期出台的《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能力关”和“素质关”。加快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法治建设政策文件,科学划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审批、监管、执法权限,健全部门间衔接协调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探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测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编制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执法工作清单化、基准化、简明化。
二是进一步统一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标准。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推进裁量权基准明晰、统一。强化分级分类监管,推进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打通执法与司法堵点。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加快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建设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强化对执法活动的全程实时精准监督。督促各地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和队伍建设,充实涉企执法监督力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制度的长效化协同机制,形成整体监督合力。建立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常态化监测机制和违法违规执法重大问题通报、约谈制度,健全企业和群众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增强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