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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红军为何成了法轮功的眼中钉?
时间:2011-01-25来源:凯风网 作者:雅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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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及“1·23”自焚事件的策划者,不能不提到薛红军。然而,这个昔日的大法虔修弟子如今却成了法轮功的眼中钉、肉中刺。明慧网“自焚真相”专栏中有两篇文章专及此人,它们是《新华社的“资深学员”薛红军究竟何许人也?》(2005年1月28日,下称《何许人》)和《自焚伪案的主角薛红军劣迹斑斑》(2005年3月4日,下称《劣迹》)。两篇文章大同小异,都是说薛的臭话。

  综合起来,法轮功眼中的薛的“劣迹”有这样几条:⑴“薛红军平时抽烟、打牌、赌博、无所事事……在正经人眼里根本就是一个地痞”(《何许人》)。⑵“盗用法轮功的名义骗人钱财”(《劣迹》),“他以法轮功学员名义在法轮功学员中以生活困难为由骗取钱物”(《何许人》)。⑶“他在号里的表现,也与法轮功不沾边”,具体有:“常与号里其他人员扎堆抽烟,但他自己又没的出钱”,“常在号里吹嘘自己”,“号里的卫生值日都不乐意干”,“嘴里有时不干不净”,“他贪人小便宜”。结论是:“薛的上述言行,与周围人知道的法轮功学员的言行相差太远,号里人都认为‘他根本不像个法轮功!’”(《劣迹》)

  《劣迹》所说的“号里人”不知是哪些人,文中只交代了一个“丁×”,天下姓丁的多去了,实在无从查证,也就是说实际上没有证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两篇文章一个意思——薛红军品性恶劣,不是个东西。于是得出结论:“以上事例不难看出,薛是法轮功‘资深学员’是假,是被邪恶利用栽赃陷害法轮功是真。”(《劣迹》)

  在我看来,要否认薛红军是法轮功学员,怕是徒劳。第一,情理上不通,一个学校能够因为某学生品行恶劣就否认他(她)是该校学生吗?第二,“法理”上不通,按李洪志的说法,正因为是“人在修”,弟子才存在诸多毛病,《淘沙》、《警醒》、《清理》等经文中提到的恶劣现象不知比薛红军要严重多少倍,李洪志也表示“宽容”,并未逐出教门。第三,循例类推,薛红军也不能被排除于法轮功成员之外(除非他自己声明退出,当然现在他已经醒悟,彻底脱离了法轮功邪教)。宋婉玲是“神韵”演员,丈夫王志平是法轮功“真善忍”美展中的中坚画手,他们却持刀行凶,法轮功并没有将他们开除,明慧网上关于王志平的报道还在那儿摆着呢(至少有6篇)。连窦金梅这样的内骗明慧网本想抛出去,结果还是秒杀了那篇“讨窦文”。第四,法轮功没有资格自洗清白,李洪志本身就是个大骗子,即使薛红军真的在“号”里“号”外行骗,那也是得其嫡传。这恐怕只能说明薛红军最能吃透无骗不立的大法诀窍。即使薛红军确如《何许人》所说是个“地痞”,那也不奇怪,因为网友霜刃说过“邪教组织必是渣滓汇聚之所在,藏垢纳污之渊薮”,“法轮功这个怪胎,人员结构复杂,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法轮功为何易生“内骗”?》,凯风网2010-08-26)

  无论法轮功是揭薛红军的旧疮疤,还是向薛红军泼脏水,都改变不了薛曾是大法弟子的性质。那么,本是虔修弟子的薛红军为何成了法轮功的眼中钉呢?“追查国际”和明慧网给出的理由是:“在被采访中明显提供伪证”(《追查国际公布“自焚疑案”调查报告揭示大陆官方媒体造假》,2003年8月19日)。所谓“伪证”,恰恰是任何人也推翻不了的铁证,正是薛红军的证词,让法轮功企图逃脱“1·23”自焚案罪行的拙劣表演成了笑柄。

  事实胜于雄辩,那就让我们来看看薛红军究竟提供了哪些“伪证”。

  一、他证明自己曾经是货真价实的法轮功虔修者

  薛红军是不是法轮功的“资深学员”呢?回答是肯定的。法轮功再怎么无赖,似乎至今还没有公开否认王进东是大法弟子的,只不过造谣说有“三个王进东”,最先点火自焚的那个是假的。而薛红军的证词和王进东的陈述告诉我们,王进东误入法轮功,还是薛红军介绍的,时间是1996年10月,细节是薛送了一本《转法轮》给王,并说只要按照书中的要求去修炼,就能“开功、开悟”“得正果”。以下是薛的原话:“我与王进东是几十年的好朋友。那时,都说法轮功是个好东西,我就托人从外地购买了一本《转法轮》送给他,以为这是一件好事,谁知害了他,我一生都后悔。”薛红军告诉人们,1994年陷入法轮功泥淖后,他8年里学习了近500遍《转法轮》——这还不算“资深”?提起自焚事件发生后,李洪志矢口否认他们是法轮功弟子的事情,薛红军表示,“说我们是假的,天理不公,我们修了多少年啊,我从1994年就开始练。”在自焚者(含策划者)身份的问题上,薛红军的证词给了法轮功一个响亮的耳光。

  二、他证明自己参与了自焚事件的策划

  在审讯和采访中,薛红军陈述了以下事实。另一个自焚事件的策划者刘云芳将自己的大法“幻境”体验告诉薛红军(后来王进东也有类似的“悟”),薛马上添油加醋地在功友中传播。2001年1月1日,李洪志发表《忍无可忍》,煽动痴迷者为“大法”舍弃一切,这令刘云芳、王进东等人更加狂热。1月10日,刘云芳、王进东、薛红军、郝惠君等人再次聚集,争相表白自己又上了一个“层次”,于是几个人决定除夕这天去天安门自焚。薛红军还提出,“要多组织一些人去天安门广场自焚,人越多法轮功‘气场’就越强。”1月16日,刘云芳、王进东、郝惠君、刘葆荣以及刘春玲、刘思影母女等6人登上了1488次列车。火车启动时,前来送行的薛红军与他们相约“天堂见”。薛红军则因为觉得“自己的层次比王进东低,去了等于没去,没有一点意义”,才躲过此劫。回忆及此,薛俯首认罪:“我是一个罪人!”薛红军的陈述与其他几人的交代一致,这就有力地证明了“1·23”事件是部分法轮功成员共同策划的,将之定性为法轮功成员的集体自焚,是符合事实的。

  三、他证明天安门自焚与李洪志的煽动有关

  薛红军在交代自己罪行时表示,自己与王进东等一批法轮功弟子练功多时,从来没有去“洪法”,感觉有愧于“师父”,而境外法轮功媒体上屡屡发表李洪志新经文,要弟子“放下生死”,“走出去”洪法,以求得最后“圆满”,“这时,对于许多功友来说,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求‘圆满’已经是大势所趋。”薛红军的这番证词与王进东、刘云芳、郝惠君等人的说法完全一致。2001年12月31日,薛红军在《致李洪志的一封公开信》中质问:“政府把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以后,你相继发表多篇讲法和经文,要求弟子‘走出来’……大家实实在在做了……你又发表了《忍无可忍》经文,作为你的弟子,我怎么也不明白,我们还应该怎么做,才算符合大法,才能真正‘圆满’。你把大家领向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的邪路,还不依不饶。我真不知道你到底要把人们领向何方?”薛红军有没有说谎呢?没有,绝对没有!请看:“法理中包含着忍无可忍,只是大法弟子们在修炼中有关要过,心性要得到提高,要放弃常人中的一切执著,为此师父一直不讲忍无可忍。”(《忍无可忍》,2001年1月1日)李洪志为什么“一直不讲忍无可忍”,因为“真善忍”强调的就是“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虽然虚伪,但痴迷弟子还是信以为真的。现在忽然“反忍道行之”,岂不自相矛盾?于是只能谎称“法理中包含着忍无可忍”。所谓“有关要过”,就是过“生死关”,就是“放下生死”;所谓“放弃常人中的一切执著”,重点就在“包括人体的执著”或“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参见2000年8月12日李洪志《去掉最后的执著》)显然,新经文《忍无可忍》宗旨就是煽动弟子以死殉教以求速成式“圆满”。薛红军的证词让法轮功撇清与自焚案关系的企图成为徒劳,它们当然要视之为眼中钉啦。

  四、他证明李洪志和法轮功媒体造谣成性

  薛红军用亲身经历证明了李洪志和法轮功媒体造谣成性的邪恶本质。首先,他揭露了法轮功关于“1·23”自焚案造谣中伤的丑态。得知李洪志一伙不承认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时,薛红军激动得双手颤抖,“他们是睁眼说瞎话,李洪志想推脱责任天理难容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薛红军道出了法轮功造谣生事的险恶用心:“李洪志是一个大骗子,既想挑动群众对抗政府,又怕暴露本来面目,所以他就借助‘明慧网’出来造谣,不敢承认事实真相。”其次,他揭露了法轮功关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谣言。2001年11月7日,薛红军与刘云芳、王进东一起被(从北京)送到河南服刑。薛红军在入狱体检时查出血压较高,狱医一天两次为他检查、治疗。监狱管理的人性化让薛红军十分感动,接受采访时他告诉记者,家里人经常来探监,有时候家里人全来,连刚满百日的小孙子也抱来了。如今,他每天把小孙子的照片装在贴胸的衣兜里。面对监狱的文明管理和耐心教育,薛红军深有感触地说:“法轮功的明慧网经常称,中国的劳教所和监狱残酷折磨大法弟子,这其实全是造谣。如果高墙远离视线的话,监狱就像一所学校,一所改造灵魂的文明学校。”造谣撒谎的丑态由薛红军这样本是大法虔修弟子的人揭露出来,李洪志和法轮功媒体的尴尬是可想而知的,难怪邪教对薛红军要恨得咬牙切齿。

  五、他证明只有摆脱邪教才能走出梦魇重获新生

  薛红军本是开封市龙亭区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痴迷邪教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了阶下囚。由迷中醒来之人的切身体会,对于那些至今仍在迷中的人来说,最具劝戒作用。薛红军深有感触地说:“当通过电视看到天安门广场自焚那惨烈的一幕时,我惊呆了。所谓‘圆满’不过是王进东等人被烧伤的惨状,这就是法轮功的真面目。”于是他忏悔了:“每当我看到老朋友面目全非,如万箭射心。”薛红军向别人现身说法:“按李洪志的要求丢掉名、利、情,人的头脑还能装什么?只能是‘法轮功’的邪理歪说。如果你再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做,就变成了李洪志手心里的机器人。”“‘圆满’是一个肥皂泡,对没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美梦;对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噩梦。”怀着深深的悔意,薛红军打算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写成材料以警世人。薛红军因策划法轮功成员集体自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后因积极改造而获减刑。2007年7月25日,他刑满释放,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从事载人三轮的客运工作。薛红军由人变成鬼,又由鬼变回人的过程告诉世人,谁掉进邪教陷阱谁就将万劫不复,只有摆脱法轮功邪教才能走出梦魇重获新生。

  以上也许算是关于“1·23”自焚案的“一个人的透视”。薛红军这个作为“过来人”的活证的存在,对于“1·23”自焚惨案的定性关系重大,难怪法轮功要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后快。然而,可惜李洪志的“四大功能”全是牛皮泡泡,痴迷弟子的“发正念”也只有自淫作用。这根“钉”或“刺”,是法轮功邪教永远拔不掉的!

 

【责任编辑: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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