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邪教徒的自焚看邪教的三种邪性(图)

来源:凯风网 作者:河雒
时间:2016年01月26日 08:25

  国外专家经过研究,对邪教下的定义是:一个团体,利用科学、宗教或治病为幌子,掩盖其对信徒的权力、精神控制和盘剥,以最终获取其信徒无条件效忠和服从、并使之放弃社会共同价值观(包括伦理、科学、公民、教育等)、放弃生命,从而对社会、个人自由、健康、教育和民主体制造成危害。邪教主蛊惑信徒放弃生命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最惨绝人寰的就是“自焚”,下面我们通过“自焚”案例来了解一下邪教的“邪性”。

  邪教主导致的案例说明邪教的本质邪。

  1986年11月1日,7名“真理之友教”女子在日本和歌山市海滩上为刚刚死去的领袖自焚。

  1994年10月5日,“太阳圣殿教”教众在加拿大魁北克的莫林-海茨小村子自焚,5人死亡。死者中包括魁北克省的黎塞留市市长及其夫人,死者尸体在发现时都呈太阳状圆形排列。

 

(图一)

  2013年8月22日下午,3名日本籍“统一教”信徒为了参加教主文鲜明逝世1周年追悼仪式,在韩国京畿道加平郡的养老院大厅点火自焚,2人生命垂危。

  2000年3月17日,乌干达邪教组织“恢复上帝十诫运动”的头目因害怕其敛财骗术被揭穿,蛊惑当地信众集体自焚,导致530人死亡。

 

(图二)

  2012年4月21日,一名43岁“耶和华见证人”教派男子在俄罗斯莫斯科郊外Nakhabino村自焚,其烧伤面积达70%,4天后死亡。该男子的儿子说,他父亲是“耶和华见证人”的成员,并认为自己是神。

  1993年,美国执法人员与邪教“大卫教派”在得克萨斯州韦科镇对峙,4月19日执法人员发动进攻时,山庄起火,86名信徒自焚身亡,9人生还。

 

(图三)

  与邪教不同的是,正教反对自杀。

如伊斯兰教教义规定:穆斯林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保护自己的生命是信士的天职,自杀和杀人都是背叛真主的大罪。《古兰经》记载:你们不要自杀,真主确是怜恤你们的。谁为过分和不义而犯此严禁,我要把谁投入火狱。基督教认为上帝造人,生命神圣而尊贵,除了上帝,任何人没有权力终止自己的生命,“不可杀人”,杀他人是罪,杀自己也是罪。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教父哲学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更认为:“自杀是最邪恶的”。佛教在戒律中明确规定:佛教徒不可以自杀,自杀是有罪的,而且还是大罪,自杀死后会堕落至“三恶道”。

  以上血淋淋的案例说明了邪教组织本质的邪恶性,邪教主们所倡导的东西显然与伦理、道德、生命的意义背道而驰,邪教和正教的区别显而易见。

  邪教主鼓吹的“奉献”说明邪教的动机邪。

  “统一教”公开宣称世人都有罪,世人都要死,人人都要“荡灭复归”,财产和生命都要奉献给“再临主”,信徒要与家人和朋友切断关系,全身心奉献于他们的“真父母”,将所有私人财产和时间献给教会;“恢复上帝十诫运动”的通天教母鼓吹2000年是世界末日,自称能与圣母玛丽亚对话,拯救信徒,鼓动教徒对她顶礼膜拜,将财产交给教母保管。

  从上述事实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规律,邪教主首先都会鼓吹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比如“有罪”、“末日”,鼓吹到最后一般都会与“奉献”联系起来,信徒甘愿赴死的动力一般也都源自这种“奉献”观念。邪教之所欲竭力向信徒们灌输“奉献”观念,不但是为了更加方便地掠夺信徒的钱财,也是为了控制、驱使信徒的身体。邪教教主往往都是些“见利起意”之辈,他们的敛财手段五花八门,最终目的都是一样——占有财产,恣意挥霍。邪教主往往通过诱导慢慢树立起信徒的“奉献”观念,同时通过巧立名目诸如“奉献款”、“拜师费、修行费”、“ 培训费”等盘剥信众,然后再公开肯定信众的“奉献”精神,鼓励继续“奉献”。通过“奉献”得到实惠的邪教主们却花天酒地、穷奢极欲。

  所谓的“奉献”就是帮助邪教主们敛财,绞尽脑汁的邪教主们,极尽坑蒙拐骗之能事,变换手段手段控制信徒,其结果是为了尽可能多的获取钱财。

  邪教主承诺的“永生”说明邪教的目的邪

  “太阳圣殿教”认为人类来自天狼星,“死”在火中并非真的死亡,而是返回原星球的方式;“天堂之门”认为人类是外星人;“统一教”宣称,人具有肉体和“灵人体”,死亡仅仅是肉体的消灭,而“灵人体”则可以进入“灵界”永生,在完成三大祝福的信徒在死后,其“灵人体”将去到“灵界”永存。

  邪教往往利用宣扬“灵肉”分离的观念蒙骗信徒,蛊惑信徒在接受教主指引下完成修炼后,能到达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和层次,就是永生、永存,从而为抽出信徒的“灵魂”、控制信徒的“肉体”做了铺垫。邪教教主们通过长期的蛊惑、心理暗示、恐吓恫吓的手段,逐渐将邪恶的理论渗透进信徒们的思想,占领了他们的意识形态领域,消除了他们对死亡的恐惧,并把死亡看做了新生。在这种思维模式的引领下,信徒们往往用非正常的手段做出一些极端的选择,“自焚”就是其中一种,信徒漠视、痛恨自己的肉体,自发、自觉的认为应该消灭自己的肉体,信徒们认为,“自焚”是自身的升华,其过程应该是愉快而顺利的。然而,结局往往相反,一些在经历过“自焚”后幸存的信徒,往往发现事实与“邪教”教主灌输的情况截然相反,从而幡然悔悟,痛改前非。

  结语

  邪恶的本质决定了邪恶的动机,邪恶的动机导致了最终邪恶的目的。可以说,邪教和邪教主们一身“邪气”。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生命都要经历生、老、病、死的轮回过程,我们应该尊重科学,尊重规律,更应该尊重生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生命的获得是大自然的一种恩赐,应该以感恩的心态活着,而不是为了走入邪教主们鼓吹的金砖铺地、金碧辉煌的天堂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带给亲人无尽的哀伤,带给社会邪恶的烙印。

  劝那些把时间都花在“练功”、“圆满”上的人,立即回头,多花时间陪陪孩子。

  劝那些向邪教教主奉献财物、身体甚至生命的人,及早醒悟,把这些奉献给亲人。

  劝那些白日做梦、妄想成仙成佛的人,悬崖勒马,生命只有一次,应当自己把握。

(责任编辑:松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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