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韵”赠票的另面透视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霜 刃
时间:2017年09月10日 15:51

  在“神韵”的骗销活动中,所谓的政要观演、祝贺、褒扬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法轮功媒体上,充斥着这类拉大旗作虎皮的夸张宣传(且不说造假宣传了),却从不告知幕后机密。这次,加拿大国会众议院“利益冲突与道德”专员玛丽·道森女士于去年年底发布的“12·2公告”将“神韵”向政要赠票的事摊到了台面上⑴,也就意味着那些“阴沟里的勾当”被迫曝晒于阳光之下。

关于此份公告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致命打击,网友奕木、邢斌、水心等已有所论,笔者根据另外一些资料,对“神韵”赠票再作一番“另面透视”,即道德透视和“法理”透视。

 道德透视:“神韵”向政要赠票心怀叵测、陷他人于不义

“陷人于不义”不同于“无意中连累别人”,后者虽有客观恶果却无主观恶意,前者属于主观恶意。“神韵”赠票正属于前者。我这样讲,倒不是因为法轮功是个“有争议组织”(姑且不说它是邪教),那些受到赠券的议员最好避开“是非窝”。在我看来,“有争议组织”有权通过正当途径或合法手段获取尽可能多的支持,包括政要们的支持。问题的症结则在于,法轮功明知接受“神韵”赠券涉嫌受贿,还是向他们抛去“危险的彩球”。

这“明知”二字有根据吗?有!第一,“师父”在新“经文”《什么叫助师正法》(2011-06-10)中反对弟子受常人影响,学会拉关系:“还有一部份人,不能在修炼中去掉在常人中养成的拉关系、走后门的恶习。”加拿大法轮功组织赠票于议员,不是拉关系是什么?那算不算“走后门”呢?也算,只不过“走”的是“关于态度、意见的后门”罢了。第二,法轮功媒体知道收受赠券违反规定。2011年4月2日,法轮功媒体发表《收受赠票洛城市长遭罚》一文称,“美国加州洛杉矶市长维雅莱构沙今天表示,因收取他人赠送的门票,包括奥斯卡颁奖典礼和NBA湖人队篮球赛等活动,他同意支付4万2000美元罚款”,维雅莱构沙表示,“自己必须为没遵守(相关)规定负起责任”(笔者随时可以提供相关截图)。常识告诉我们,加拿大的政治制度特别是官员反腐机制与美国基本类似,篮球赛门票与文艺演出门票性质相同,洛杉矶市长与加拿大议员都是政治要员。部分加国议员接受“神韵”赠券,实际上就是以自己的从政清誉为代价,弄不好赔进去的就是自己的政治生命。加国“一位国会议员询问是否能将法轮功协会送的这些门票视作礼物予以接受”,正说明有头脑的政治人物对接受免费票券这样的事是十分谨慎的。法轮功口口声声高喊推广“神韵”就是救人,谁看“神韵”谁得救,验之于它向加拿大政要免费赠票,哪里是救人,分明是害人。真真是“只管我‘神韵’虚荣,哪管你清誉受污”!

俗话说,不知者不为过。现在的情况恰恰是,法轮功明知每向西方政要送出一张“神韵”戏票,就等于送出一个“烫手山芋”甚或一枚“定时炸弹”,却仍然“送送不休”,这不是心怀叵测、“陷人于不义”又是什么?

“法理”透视一:“神韵”赠票击碎了“主佛”蔑视常人的狂言

“神韵”赠票于议员,必有其动机,这个动机按说应该符合法轮功“法理”。然而,核之于李氏“经文”,恰恰相反。“神韵”为何要向议员们赠票?施赠的主体是谁?关于这两个问题,玛丽·道森女士在《关于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所提供门票的可接受性》的公告中是这样表述的:“门票是由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提供的,而法轮大法协会一直在寻求议员们的支持。”所谓“法轮大法协会”大概就是“法轮大法佛学会”,这就等于说,“神韵”赠票于加拿大政要,是法轮功的组织行为,其目的就是获得“议员们的支持”。议员也是“常人”,只不过是“常人”中话语权较大的人。因此也就可以说,赠票旨在获取“常人”支持。

然而,吊诡的是,李“主佛”一向是瞧不起“常人”的,综合其多处“讲法”,“常人”或是“宇宙生命”中掉落地球的渣滓,或是众神眼中的垃圾,或是十恶俱全、阻碍“正法”的“恶魔”;整个“常人”社会,则是黑色业浪滚滚,是活该毁灭、淘汰的对象。至于大法弟子如何对待“常人”,李“主佛”也是“狂经”常念:“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也不应该把希望寄托于所谓的自然变化、外在的变化、常人社会的变化,或者是谁给我们的恩赐。你们就是神,你们就是未来不同宇宙的主宰者,你们指望谁呢?众生都在指望着你们!”⑵“你们记住我说的话,人类是围绕大法转的,大法弟子今天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人类。……其实人类是围绕着大法在转的。”⑶瞧瞧,“大法徒”是“神”,岂能指望“常人”?只有“大法徒”影响“常人”,人类只能围绕“大法”转,不可能相反。既然瞧不上“常人”,当然也就不在乎“常人”对“大法”的态度了:“其实世人如何看我们,这不是关键,也不重要……我们也没有把希望寄托在常人对大法能做什么……修炼人面对常人的一切本来就不看重。”⑷彻底地藐视“常人”,这就是“宇宙主佛”的狂态狂言!

真有趣,对于“常人”看“大法”的态度,李“主佛”这边左一个“不关键,不重要”,右一个“不看重”,“法轮大法”协会那边却绞尽脑汁笼络、讨好“常人”,希望“常人”中的议员替“大法”说好话。批量性地向议员们赠票,损失的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还说“不看重”?这也太在乎“常人”的态度了!

不管怎么说,法轮功师徒将面临这样的选择题:是“法轮大法”协会给议员赠送“神韵”票属于“藐师悖法”呢,还是李“主佛”的“蔑常佛语”属于梦呓?

  “法理”透视二:“神韵”赠票捅穿了“神韵神圣”的牛皮

赠票与否,与法轮功自身对“神韵”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密切相关。本来嘛,“神韵”是个啥,价值如何、神圣不神圣,应由观众说了算。观众是怎么评价它的,笔者在《“神韵”评价的“二字”经》(凯风网2011-12-23)中已经作了较为充分的说明,此处不赘。“神韵”烂得一塌胡涂,可法轮功对它的神圣化倒是“举世无双”的。

首先是李“主佛”吹出了通天牛皮。李洪志多角度、多层面将“神韵”神圣化。从演出主体看,它是“神在演”,至少也是“人演神助”,还有“宇宙主佛”无数的“法身”在帮着做。李“主佛”说:“这是一群修炼人,出发点是救度众生,满台都是神在帮着,常人的演出怎么能做的到呢?做不到。”⑸从演出效果看,“神韵”奇效多多。一能现场治病:“神在演,人看演出时病都好了。”⑹二能净化道德:“当看完这场晚会的人走出这个剧场的时候,他所有不好的思想都解体了,不好的念头都不存在了。”⑺三能“消业”得福:“在这个秀中人有了正确的选择后业消了,转化成了福份。”⑻吹嘘完“神韵”奇效后,还加上一句“那么大家想一想,这个价值是什么价值啊?”(同上)李对“神韵”票价的最低期望值是500美元,而且还强调这还是仅仅“就演出质量的本身最表面上看”的,如果考虑到“神韵”救度众生的神圣内涵,那就是无价珍宝了。正因为“神韵”如此神圣,李洪志坚决不同意降价,也不同意“象放电影一样放映”,更不愿意将“神韵”“当摆地摊的卖”。他说,“我的主张就是咱们不降价”(同上),老是降价推销或无偿放映显得“太没骨气了”⑼。

其次,法轮功媒体也大吹“神韵神圣”的螺号。比如,法轮功网站就曾发表《广传神韵不代表有失神韵的神圣性》(2009-04-16)称:“不可以降低‘广传’的神圣性和严肃性,不可以像常人推销商品一样的对待广传神韵。要让常人珍惜神韵,我们自己首先要对她的神圣性有足够的认识。”该文引用李洪志“洛杉矶讲法”中的话进行论证:当有弟子问及“既然新年晚会是为了救众生就应该送票,就不应该谈赚钱的事,或者票价要低。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李的回答是“不正确”,并类比道:“当初你们买大法书的时候啊,我恨不得白送给你们,可是这是对‘正法’时期的修炼人做的。作为‘常人’来讲,无条件的想得到什么,这也是不符合这个空间的理的。”作者由此“体会到,‘神韵’不同于一般真相材料……‘常人’对来的过于容易的又是无偿的珍贵的东西,可能都未必真正珍惜!”那意思是,“神韵”如同“师父”的“法”一样神圣,不能白送给“常人”。因为一来白送不符合“这个空间的理”,二来白送的东西不受珍惜,有损“大法”项目的神圣性。

然而,在实际操作时,“神韵”的戏票或光盘,大量大量地白送。连李“主佛”也不得不承认“逼到眼前了,要降价,要白送人,所以才这样做的。”⑽更可悲的是,有时候白送也遭白眼,或被坚拒,或被当垃圾扔掉⑾。

回到“12·2公告”上来,若据李洪志和法轮功媒体对“神韵”自我神圣的说法,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向议员们免费赠票,是否也显得“没有骨气”,自贬身价、自我消解神圣性呢?

上述“道德透视”立足于人类立场(可叹“大法”早已全面“人类化”了),“‘法理’透视”则瞄准了法轮功的自淫言论。统而观之,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一方面以道德高标自负,对人类的道德危机无限夸大,以“救世主”自居,以“神”眼俯视“常人”;一方面用极端化的语言和手法进行自我神化——包括对“神韵”的胡吹海侃。然而,在“神韵”赠票问题上,一切的道德标榜和自我神化、圣化,一切的狂姿癫态、痴言妄语,都成了辛辣的自我嘲讽。

 附注:
  ⑴详见凯风网2011年12月23日、26日的两篇相关报道。
⑵《二零零二年美国费城法会讲法》,2002年11月30日
⑶《音乐创作会讲法》,2005年7月21日
⑷《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2009年7月18日
⑸⑹⑻《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2009年6月7日
⑺《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
⑼《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2009年6月6日
⑽《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2007年4月7日
⑾参见《大陆民众如此“欢迎”神韵光盘》,凯风网2010-09-13

 

 

(责任编辑: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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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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