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李洪志敛财的伎俩(图)

来源:凯风网 作者:尔 东
时间:2010年05月13日 18:15

  2010年5月7日,《明慧网》又抛出了一篇类似声明的东西《师父从来不让集资》,说“一些学员人心泛滥而不自知”,并再三声明“师父也从来没让任何人去集资”,最后还是“棒喝”学员们“马上清醒过来,理智起来,把心思用在踏踏实实做好三件事上。”

  众所周知,李洪志当初炮制法轮功出道,其目的就是为了搞点钱花花,2009年的几次“讲法”,李洪志更是毫不掩饰自己急于敛财赚钱的想法,直言不讳谋“赢利”、“发大财”。 在2009年在大纪元会议上,李洪志更是赤裸裸地说,“我不怕大法弟子发大财……就怕你们做不到。”、“我从来没有叫你们像那些个山里修道的,一分钱也不要”、“如果你们能够把它(报纸)在管理上配合好,投入一些大的精力用在这个市场上,把经济效益抓上来,那就能够保证一部分人有工资拿。然后哪,经营的越来越好的时候,那就可以成为一个完全是正常运作的企业。”

  无论是李洪志出道初期还是现在,其所把持的法轮功组织,不过是李洪志敛财的一部机器而已,以法轮功作诱饵,通过其所属的《明慧网》、《大纪元网》、《大纪元报》、新唐人电视台、“神韵”演出团等组织通过卖资料、拉广告、跑赞助、卖门票、办购物网站等多种渠道、多种手段,从而达到其集资敛财的目的。

  敛财方法之一:卖“讲法”的资料敛财

  卖“讲法”资料敛财是李洪志的传统手法。为了多卖一点“讲法”资料,李洪志不可谓不绞尽脑汁,下列截图可以看出,法轮功一再声明的“正法度人不取费用”不过是个幌子,集资敛财才是李洪志真正的目的。

  请看图一,订购资料的提示很醒目,其卖书的网店——《天梯书店》的链接也放在突出位置。

 

(图一)

 

  请看图二,天梯书店的资料都是要花真金白银的,真想做“师父”“精进”的弟子,恐怕得花不少银子。

 

(图二)

 

  敛财方法之二:各类媒体拉广告、跑赞助敛财

  “无论你是拉赞助、跑广告,为了媒体的资金所做的一切和在前台所做的都是一样的,威德是一样的。”(《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为了快速敛财,甚至赤裸裸地用“威德”要挟弟子们出去拉广告、跑赞助、想尽一切办法去集资赚钱。

  请看图三、图四、图五,拉广告、拉赞助在其各个媒体都有。

 

(图三)



(图四)



(图五)

 

 

  敛财方法之三:卖“神韵”演出门票敛财

  举个例子,《大纪元网》5月7日发布消息,号称“神韵”演出在台湾从3月19日到4月27日演出了44场,有7万7千多人观看了演出。按照“神韵”在台湾演出中等偏低的票价2000新台币计算,“神韵”仅在台湾演出就收入了1亿5千4百多万新台币,约合483.5万多美元,如此看来,李大师还真是集资奇人,敛财高手!

  请看图六。

 

(图六)

 

  敛财方法之四:办购物网站卖东西敛财

  新唐人电视台旗下的开元购物网站,也为“李大师”集资敛财立了“大功”。

  还是看图说话。请看图七。

 

(图七)

 

  诸图铁证,《明慧网》声明的“师父从来不让集资”其潜台词不言而喻,那就是:“师父”从来不让“另立门户”的弟子们集资,只有他这个“宇宙主佛”才可以集资。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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