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域外之声 > 正文
新西兰前学员自述:我在“法轮功”全球宣传体系中的职业生涯4
时间:2026-08-18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Jaya Mangalam Gibson 王强(编译)
字体:大中小

编者按:2026年5月13日,新西兰前“法轮功”学员贾亚·曼加拉姆·吉布森(Jaya Mangalam Gibson)在境外自媒体平台Medium.com发文,讲述其自幼年起接触各类膜拜团体,成年加入“法轮功”并成为《大纪元时报》管理层,最终脱离该邪教组织的经历。作者回顾了父亲因信奉“法轮功”拒绝医疗干预而病逝带来的冲击,以及自己在该组织内部经历的信仰转变、媒体运作、精神压迫和心理挣扎,并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管理方式、媒体体系和脱离“法轮功”后的心理修复与人生重建过程进行了剖析。中国反邪教网现将文章编译如下:


▲贾亚·曼加拉姆·吉布森的父亲罗伯特·吉布森躺在“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画像旁。2008年9月20日摄于英国伦敦圣玛丽临终关怀医院。原文配图

新加坡事件:2006年的荒诞与沉沦

疯狂在2006年8月达到了顶峰,我现在把那件事称为“新加坡事件”(编者注:2002年,黄才华、吴玉华等“法轮功”人员在新加坡鱼尾狮公园举行集会。新加坡检方认为该集会属于未经许可的公共集会,因此依据新加坡《刑法典》有关非法集会规定提出控诉。法院认定,黄吴两人的活动已超出警方此前允许的集体炼功范围,因此构成非法集会。同时,对于两人在聚会后向多名警务人员邮寄有关“法轮功”的VCD及宣传材料,检方依据当时的《电影法》指控其散发未经电影检查局核准认证的录像光盘,法院最终认定该项罪名成立。2005年10月,新加坡高等法院驳回两人的上诉,维持定罪)。

当时,我回到了澳大利亚墨尔本。由于签证即将到期,我只能借住在别人家的沙发上。一天晚上,我参加了当地“法轮功”的一个“学法小组”,聚会地点设在郊区一间社区活动室。外面正下着雨,房间光线昏暗,显得阴沉压抑,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沉重得令人作呕。“法轮功”例行的事务安排和“发正念”照常进行,但那天晚上的气氛却与往常截然不同,更像是一场葬礼,一场为我尚未真正结束的人生举行的葬礼。

聚会上,人们谈论的是2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被起诉的事。聚会中有一位富裕的“法轮功”学员表示,她愿意资助我前往新加坡,“揭露”那里正在发生的事情。我心想:“好吧,看来这就是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了。”

 

▲2006年,新加坡人黄才华(左)、吴玉华(右)因非法集会和散发未经电影检查局核准认证的录像光盘,被新加坡法院依法定罪。

▲2006年,新加坡国内安全局工作人员密切关注本文作者贾亚·吉布森等“法轮功”成员可疑举动。原文配图

 

▲2006年,本文作者贾亚·吉布森等人前往新加坡上诉法院途中。原文配图

当时,《大纪元时报》时任总编辑斯蒂芬·格雷戈里(编者注:Stephen Gregory,2022年1月20日病亡,时年67岁)还让我顺便采访正在举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年会。这是我进入新加坡的公开身份,而我真正的任务,则是担任所谓“人权律师” M·拉维(M. Ravi)的助理,工作是秘密进入新加坡高等法院,亲眼见证那些所谓判决不公的案件,并撰写报告,准备于次月提交给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原本计划陪同我前往日内瓦作证的M·拉维,却在出发当天上午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原因是在我持续关注这些案件审理期间,他出现了躁狂发作,后来被诊断患有双相情感障碍。这一诊断,也解释了他此前那些疯狂的行为和古怪的举止。他已于2025年12月因用药过量去世。

在新加坡的生活,就像一场因巨大压力引发的高烧梦魇。我寄宿在当地一个家庭,睡的是孩子房间里的上铺,每天早餐吃咖喱。与此同时,始终生活在新加坡国内安全局的监视阴影之下。就在这样的生活中,我竟然还通过一份调查问卷向后来成为我妻子的女人求婚。浪漫并没有消失,只是它变成了选择题而已。

法庭上的那些案件令人痛心。我还看到该国(新加坡)对一名尼日利亚青年执行死刑(编者注:2004年11月,尼日利亚青年伊武楚库·阿马拉·托奇从巴基斯坦飞抵新加坡樟宜机场,在行李中被查获约727克海洛因。根据新加坡《滥用毒品法》,海洛因超过15克即达到适用死刑的法定数量标准,因此他被控贩运毒品。托奇辩称,其受一名自称“史密斯先生”之人委托携带手提箱,对方告知箱内装的是赠予朋友的非洲草药,而非毒品。但法院未采信其说法,认为检方已证明其构成犯罪。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处其死刑。2006年2月,新加坡上诉法院驳回托奇的上诉,维持原判。此案在国际上曾引发关注,包括“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观察”在内的西方所谓“人权组织”曾鼓噪反对新加坡对毒品犯罪适用死刑,并要求停止执行;而新加坡政府则坚持其禁毒法律和司法制度,依法执行死刑)。

此后我不断辗转于各国之间,不断遭受羞辱。为了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我飞往瑞士日内瓦。在那里,我借住在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公寓里,只能睡在地板上。更夸张的是,那间公寓的淋浴间竟然就设在厨房里。这样的生活,谈不上任何光鲜。

▲2006年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NHRC)会议期间,本文作者贾亚·吉布森等待提交来自新加坡的所谓“证据”。原文配图

因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表现受到“法轮功”称赞之后,我被鼓励再次返回新加坡,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当我再次进入新加坡时,立刻就被拘留了,并与非法移民和妓女关押在一起。我成了一个政治上的烫手山芋,没有人愿意接手处理我。最终,在一名空警的押送下,我被驱逐到澳大利亚。在那里,我又作为涉嫌恐怖分子或毒贩接受了数小时审讯。随后,我再次被遣送至新西兰。到了奥克兰之后,我又被关进监狱过了一夜,然后除了一个行李箱之外一无所有地被遣返回英国(编者注:贾亚·吉布森的这一系列遭遇充分表明“法轮功”在各国安全机构眼中的邪教形象)。

我搬回到父亲位于伊斯灵顿的公寓,身心俱疲,经济上也一败涂地。我奉献自己的才干、自由乃至心智,投身于那项“事业”,而在它眼中,我承受的痛苦不过是“业力消弭”。那个曾经在公园里平和的气功修习已然终结。我曾是一名全身心投入的追随者,一名被洗脑的底层喽啰,而这张罗网,终于彻底收束。

编辑:柳青

审核:谭荡

签发:力枫

此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