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随着韩国检警联合侦查本部结束了长达237天的调查,韩国邪教组织“新天地教会”与“统一教”政教勾结案调查结果出炉,虽是“冰山一角”,却震动韩国朝野。调查显示“新天地教会”动员超5.6万成员完成政党入党登记,“统一教”则被查实向至少132名政界人士输送数以亿计的政治献金,其渗透规模与组织化手段,远超一般意义上的“宗教干政”。韩国作为在宪法上确立政教分离原则的国家,为何相关原则在实践中屡被突破?本文为系列最后一篇,旨在尝试剖析该现象背后的成因,并归纳韩国基督教异端及邪教的政界渗透模式,供各位读者参考。
渗透成因:三重因素叠加之果
首先,韩国官方并无针对异端及邪教的法定认定机制,在事前监管层面,此类组织与普通宗教团体适用同一套管理制度,唯有出现违法事实后才会进行追责。总的来看,此类组织得以渗透政界,既有韩国法律制度、选举政治层面的客观因素,也源于相关组织自身的“特性优势”,具体可从以下三个维度加以分析:
从宪法制度看,韩国宪法第20条第2款明确确立政教分离原则,韩国宪法法院亦通过系列判例,将“政教分离”解释为一项双向原则:一方面要求国家对宗教保持中立,另一方面禁止宗教组织不当介入公共政治领域。然而,宪法原则与制度执行效能之间存在显著落差。韩国至今尚未出台类似日本《宗教法人法》等专门规制宗教团体组织架构、财产管理及内部治理的统一法律。尽管《政党法》《政治资金法》《公职选举法》就宗教团体介入政党活动、政治献金与选举动员设置相关禁令,但上述条文属于普通政治法律的间接适用,且高度依赖事后追诉,缺乏针对宗教团体的事前干预与常态化监管,此为异端及邪教组织提供了制度规避空间。
从选举政治看,韩国部分政治力量与宗教组织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互需关系:部分政客觊觎宗教组织的基层民意基础和动员能力,宗教组织则希望依托政治权力获得制度庇护与政策便利。这种双向需要为部分宗教团体尤其是异端邪教组织干预政治提供了土壤条件。与此同时,以国民力量党为代表的部分政党,其党内初选采用“党员投票占50%、国民舆论调查占50%”的权重规则,党员投票拥有较高权重,这就为组织化力量干预党内选拔提供了制度性杠杆。一旦某一组织能够操控大量党员,理论上则具备影响初选结果的潜力。据韩国媒体报道,2021年国民力量党初选期间,候选人洪准杓曾公开表示,“新天地教会”成员大规模入党,导致其在党员投票环节大幅落后尹锡悦,致使最终失利。
从组织特点看,相较于正常的宗教团体,异端及邪教组织在政治渗透方面具备两方面“独特优势”:一是强大的动员控制力。异端及邪教组织多采取等级森严的垂直管理体系,确保高层指令高效传递至普通“信徒”,加之“教主”权威“至高无上”,能够对“信徒”群体形成强大的精神约束。这种模式下,相关组织能获得其他宗教团体无法比拟的政治动员力和执行力。二是隐蔽的资金运作网络。正常宗教团体财务运作普遍受到信众和社会的监督审视,而异端及邪教组织因其高度封闭性,为资金非公开运作提供了遮掩。据韩国检警联合侦查本部调查披露,“统一教”通过隐蔽复杂渠道,在2019年至2025年分219次,向132名政界人士非法输送1.89亿韩元(约93万元人民币)资金而未被发现。调查组还从该组织头目韩鹤子个人保险箱中查扣现金260亿韩元(约1.3亿元人民币),直至本次调查才公之于众。
主要渗透模式与制度思考
综合2026年韩国检警联合侦查本部调查结果及近年相关案例,以“新天地教会”和“统一教”等为代表异端及邪教组织,针对政界的渗透模式大致可分为但不限于以下三类:
一是组织嵌入型,主要以“新天地教会”为代表,突出特征是依托严密的组织体系,将成员作为“政治资源”整体嵌入特定政党团体,进而以数量优势影响党内选举。据韩方调查显示,“新天地教会”在2021年至2024年推行代号为“普拉提项目”的计划,总会向各地分支下达“至少半数以上信徒入党”的量化指标,累计推动超5.6万成员登记成为国民力量党党员。此模式暴露出实操层面的制度性缺陷:韩国《政党法》第42条虽然禁止强制他人入党,但现有制度缺少对大规模入党人员“意愿”及“动机”的识别核查机制,致使组织性批量入党行为难以在事发早期被有效识别制止。
二是金钱游说型,主要以“统一教”为代表,该模式突出特征是以资金输送为杠杆,试图借此直接撬开权力通道,换取政策回报。据韩方调查显示,“统一教”在2022年总统选举前后存在向政界人士提供非法政治献金行为,包括1月向前国民力量党议员权性东提供1亿韩元(约49万元人民币);3月从教会公款划拨1.44亿韩元(约71万元人民币)资助国民力量党。调查还显示,尹锡悦当选总统后,该教头目韩鹤子还向总统夫人金建希赠送价值约8000万韩元(约39.3万元人民币)的奢侈品。此模式也反映出涉政资金监管中的明显局限:韩国《政治资金法》虽对政治捐款设有申报和限额制度,但异端及邪教组织的资金运作长期处于监管盲区,且大量采用现金、账外操作等形式加以规避,使得资金流向难以被有效监管溯源。
三是商业掩护型,除直接针对韩国本土政界渗透外,部分韩国异端组织还在海外探索出商业掩护的权力干预路径。英国《经济学人》网站2025年2月刊文披露,韩国异端组织“恩惠路堂”利用斐济政府希望引入外资助力经济发展的诉求,通过购买农业用地并组建商业网络,期间强迫信徒提供无偿劳动,借此逐步对斐济当地决策层施加政治影响力。据知名调查新闻网络“有组织犯罪和腐败报告项目”(OCCRP)调查显示,斐济前政府曾授予该组织多项利润丰厚的国家合同。这一海外个案也提示:基于政教分离原则的治理模式不应局限于本国境内,还应加强关注本国异端及邪教组织的海外非法涉政活动,完善跨国治理领域相关法律制度框架。
从“新天地教会”的组织嵌入,到“统一教”的金钱游说,再到“恩惠路堂”在海外开展的跨国商业渗透相关案例,可以看出韩国基督教异端及邪教组织已演化出多种干预公共权力的成熟路径。这些现象共同揭露出韩国政教分离原则的制度困境:宪法原则与现实执行机制间存在的结构性断裂。具体而言,组织嵌入型暴露出入党审查机制的形式化,金钱游说型暴露出政治献金监管的灰色带,商业掩护型则显示出跨国治理的空白点。政教分离原则要真正落地,不能仅依靠宪法条文,还需要搭建一整套涵盖政党党员监管、政治资金追溯、宗教团体财务公开及跨国行为规制等内容的完备执行体系。虽然韩国已迈出司法追责的关键一步,然而如何在防范政教勾连与保护合法宗教信仰自由之间找到平衡,仍是韩国制度修补需面临的最大难题与挑战。
(作者简介:沈群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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